八仙飯店店主鄭林(50 余歲)及其妻岑惠儀(42 歲)
女兒鄭寶瓊(18 歲)、鄭寶紅(12 歲)、鄭寶雯(10 歲)、鄭寶華(9 歲)
兒子鄭觀德(7 歲)
岑惠儀的母親陳麗容(70 歲)
岑惠儀的九姨陳麗珍(60 歲)
八仙飯店廚師、鄭林堂兄鄭柏良(61 歲)
但限于當時的化驗條件,警方依然無法確認那些海里的殘肢就是八仙飯店失蹤的人口。
警方上門盤問,黃志恒態度從容,表示鄭林已把飯店轉交給他經營。如果真的是黃志恒殺了那麼多人,他不跑不躲,而是正大光明地開業經營,似乎也很奇怪。
警方只能帶著種種疑惑,暗中監視黃志恒。
1986 年 9 月 28 日,黃志恒和妻子、女兒試圖離境前往大陸時,在邊境被警方控制,并正式逮捕。
黃志恒聲稱自己并不是要逃跑,只是妻女想回大陸,他送她們一下而已。
對于他如何接管八仙飯店的,他在警局里講了不同的版本:
他先說物業是自己從鄭林手中買下的,而自己的錢是通過走私賺的。
他很快又改口稱:鄭林在 1984 年和自己賭博,輸了 18 萬,不但沒還,反而在最近一年中又陸續輸錢給自己,共欠下 60 萬元賭債。1985 年 8 月,鄭林為了還債,把物業抵給自己后,移民海外。
這個謊言很容易被揭穿,因為警方并未發現鄭林一家七口人的出境記錄。
相反,警方在黃的保險柜里找到了鄭林在南通銀行紅街市分行的保險箱鎖匙、回港證,4 名子女的出生證書等。如果鄭林要移民,沒有理由不帶走這些證明身份的重要文件。
在黃志恒被抓的消息傳出后,澳門和香港的媒體對本案大肆報道,很快香港一家人注意到了報紙上刊登的黃志恒的照片。
他們發現,黃志恒正是 12 年前在香港殺害他們家人的兇手,只是當年他的名字還是叫陳梓梁。
黃志恒是誰?
黃志恒原名陳梓梁,廣東南海縣書樓村人,出生于 1935 年左右,案發時約 50 歲。維基百科提到:他早年的家境富裕,和家人到香港定居。
根據這個表述,我推測他是在民國期間和家人移居香港的,當時他還是個少年。
但到了香港后,他不知犯了什麼罪,曾在香港坐了五年牢。
出獄后,他在香港和一個黃姓女子結婚,并育有兩男一女。
案發時,他有一個 20 多歲的兒子阿源與他在澳門同住,應當是他和黃氏在 1960 年代所生。
1973 年 11 月 5 日的下午,當時 30 多歲的陳梓梁,到香港鲗魚涌英皇道福昌樓 B 座,向戶主李先生借一萬元。(英文維基百科則說,這筆錢是李先生欠陳梓梁的,陳梓梁當時是去要債。)
遭拒后,他將李夫婦及當時在家的李的姐姐綁住,將李的手足捆住后放在浴缸內,放水將其活活溺斃。
隨后,陳梓梁再砍傷兩名女子,用石油氣爐縱火后,逃離現場。幸運的是,兩個女子及時松綁,得以逃脫。
案發后,陳梓梁逃回大陸。
回到廣東南海縣那段時間,他遇到了過去家中傭人的女兒黎氏。英文維基百科說黎氏是他房東的女兒,也可能他們家過去的宅子為昔日仆人所占。
陳梓梁和黎氏相戀了,但遭到黎氏父親的反對,于是兩人私奔去澳門。
在去澳門前,為了逃避警方追捕,陳梓梁把左手食指截去一節,火燒十指,破壞指紋,并改名為黃志恒。
黃志恒并未向警方吐露自己的作案動機和經過。但有媒體卻報道了,據說這個版本是黃志恒自己在獄中向一個獄友吐露的。
版本如下:
黃志恒到了澳門后,與八仙飯店鄭林夫婦認識多年,且經常一起賭博。
案發前一年(1984 年)某晚,黃在飯店內與鄭林夫婦及廚師聚賭玩梭哈,鄭妻的九姨陳麗珍在旁觀戰。黃志恒以 2,000 澳門元的賭本與鄭林搏殺,賭注越下越大,最終黃贏取 18 萬元多。(在電影中,兇手是靠出老千才贏了那麼多錢)。
鄭林當時答應一年內清還賭債,并口頭承諾,若不能還款,將自愿將八仙飯店抵押給黃。案發前一年內,黃多次向鄭林夫婦討債,均被拒絕。案發當晚(1985 年 8 月 4 日)八仙飯店打烊后,黃志恒再到飯店向鄭林討債,又遭拒絕,并遭到辱罵。
黃志恒當時已另外找到廚師及一班伙記,并已通知他們準備于 8 月 8 日上工,但出讓飯店的方案也遭鄭林拒絕。
雙方發生爭執,黃志恒撿起臺上的啤酒瓶,擊碎瓶底成為一個半截斷開的利器,一手箍著站在身旁的鄭林幼子鄭觀德,用破樽頂住他的頸部。
當時鄭林一家及廚師共 9 人在場。但由于鄭觀德是鄭林夫婦最寵愛的獨子,大家不敢妄動。黃志恒抓住鄭林一家的這個軟肋,讓各人用繩索互相捆綁,并用布條將口部塞住。
最后只剩岑惠儀及幼子未綁,黃讓岑氏用繩綁起幼子。此時,岑氏突然大聲呼喊,并欲抱起兒子。黃志恒一個箭步沖上,用破玻璃瓶擲向鄭妻脖子,讓她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