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案子震驚了全香港人,其中涉及的恐怖、殘忍的犯罪細節更是超乎普通人的承受能力。
最后的審判
阿芳報警之后,警方隨即展開追捕行動。
此時的陳文樂早已和妻子躲到了朋友家,警方在調查之后,掌握到線索,派出 4 名探員到達陳文樂的藏身之處,將其抓獲。
而梁勝祖和梁偉倫卻不知所蹤。
就在警察一籌莫展之際,梁勝祖卻主動去往警署投案自首。
此案件影響頗大,各大媒體聞訊而來,爭相報道。
梁偉倫從報紙上得知事件敗露,便逃出香港,前往內地,最終于 2000 年 2 月 14 日,因為未能出示身份證明被廣西公安機關扣押,后移交給香港警署。
第三被告梁偉倫
最終,案件由香港最高法院開庭審理。
經辦這一案件的主審法官當庭表示,三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殘忍、人格變態,簡直是禽獸不如。
為了照顧到陪審團的承受能力,法官選擇了 7 名男性擔任陪審團,并且事先提醒,讓他們做好充足的心理準備,不要被殘忍的案情和證據刺激到,以免影響對本案的判斷。
不得不說,以陳文樂為首的犯罪分子狡詐至極,他們之所以要將尸體肢解以及烹飪,就是為了銷毀證據。
由于絕大部分的尸體早已不知所蹤,而被發現的尸塊的生物組織結構早已被高溫破壞,警方沒有辦法直接證明 Hello Kitty 中的人頭以及那些腐爛的內臟是屬于阿敏的。
經辦過此案的著名齒科法醫梁家駒醫生,在接受采訪時透露了辦案細節。他表示,死者頭骨的下顎不見了,上顎只剩兩顆牙齒,猜測為煮頭時牙齒脫落。因為犯罪嫌疑人在煮頭時沒有翻面,所以一部分頭顱被煮焦了,另外一部分并未完全煮熟。但由于高溫沸煮,頭顱中的脫氧核糖核酸(也就是 DNA)已被破壞,無法檢測。
梁醫生最終決定通過照片重疊法來驗證死者的身份,而這一方法中至關重要的因素就是牙齒。梁醫生本想找到阿敏生前的照片和她的牙齒就診檔案,卻發現阿敏所留下的照片不多。
唯一一張符合要求的,就是阿敏抱著自己兒子的一張照片,照片中阿敏笑容燦爛,露出了牙齒。
死者與其兒子的照片
他依照牙齒的位置、大小把照片放大,將死者顱骨的形狀和阿敏的臉部輪廓進行對比,通過比較面部特征和骨骼的角度來核對,花費一周的時間來模擬顱骨的角度,直到其與照片中的面部特征相吻合。
但這種做法也有弊端,那就是照片重疊法的準確度相對較低,大概只有六七成的準確率。
在 1999 年前后的香港,刑事案件的定罪一定要確認死者的身份,除非被捕人士或者犯罪嫌疑人完全承認謀殺,或者有直接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有謀殺的故意,否則很難成功檢控。
如果當時檢測出頭顱有很嚴重的外傷,也可證明陳文樂等三人有謀殺的嫌疑,但是當時的頭顱沒有任何外傷。
由于阿芳年紀較小,且在阿芳的證詞中,也沒有直指陳文樂等三人有故意殺人的行為,她也并未親眼看見是那三個男人直接殺死了阿敏,警方只能從中直接得出他們有非法拘禁、虐待等行為,而非謀殺。
陳文樂等三人也辯解,他們最初抓走阿敏只是想讓她還錢,想以暴力手段嚇唬她,并非想殺死她。
或許這三人說的是實話,從犯罪動機上看來,他們確實不具備殺死阿敏的犯罪動機,他們是在凌辱和虐待阿敏的過程中找到了快感。
在那個三樓房間中,道德和法律早已被他們置之門外,快感和刺激主導了他們的情緒,瘋狂虐待讓他們三人開始失去心智,最終走向深淵。
在法庭上,阿敏被煮熟的頭顱骨以及那個臟污不堪的 Hello Kitty 等作為證據出現在公眾眼前,開庭之時,法庭上的尸臭味一直揮散不去。
最終,綜合多方的證據,陪審團以 6 比 1 的大比數,裁定三位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
法官考量到,由于此案手法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惡劣,且三名罪犯可能都有再犯的可能,綜合上述,初審判決三人終身監禁。
(1993 年 4 月,香港通過了廢除死刑法案,謀殺罪由原來的死刑改為終身監禁。)
初審判決過后,三人均對于誤殺的罪名提出上訴,陳文樂和梁偉倫的上訴均被駁回,只有梁勝祖的上訴得到了受理。
原因是,在阿敏的死前一天,他并沒有到過那個房間,而原審法官并沒有引導陪審團去考量以上因素。
因此,案件被發回重審。
第二被告梁勝祖
沒想到,梁勝祖卻在重審時改口,又承認了誤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