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寫起訴書有個不起眼的小習慣,總是會習慣性選用幾個固定的詞,紀堯以前總看他寫練習,自己都快記住了。
李玲華的訴求非常簡單,她對附帶的民事賠償金不在意,只要求按法律法規嚴懲這次醫療事故。
“根據原告提出的醫療報告書和司法鑒定書來看,李文在進行手術時,CD4免疫細胞指數不足二百,從臨床角度來看,無法進行手術。”審判長說:“但被告依舊選擇了進行手術,對吧。”
“當時李文先生的情況非常嚴重,腹部破裂大出血,并有感染的風險。”王濤說:“在這種情況下,他的身體素質無法支撐完整的術前檢查,所以我方當事人選擇了即時檢驗。因為即時檢驗結果為HIV陰性,所以我方當事人以正常流程進行了手術處理。”
“關于李文先生的HIV陽性,他的相關直系親屬都知道這件事。事發當天,李文的生父劉強先生明明在場,但醫療人員沒有對他說明情況,反而選擇了與死者毫無血緣關系的周芳作為簽字代理人。”蔣衡說:“從程序上來講,這侵犯了直系親屬的知情同意權。所以我方有理由懷疑,也是因此導致了涉事醫生沒有跟病人家屬進行細致溝通,以至于最終對患者病情認知不清的結果。”
蔣衡的語氣很冷淡,帶著點公事公辦的機械感。在紀堯的印象里,除了重逢時蔣衡夾槍帶棒地說話外,他很少有這麼咄咄逼人的時候。
私下里,蔣衡其實是個很好說話的人。他溫和且體貼,對許多事都呈包容態度,擅長換位思考,所以很少跟人爭辯什麼。
但有趣的是,他本人實際上并不是個溫軟良善的小綿羊。他有自己的主意、底線和堅持,在某種程度上算是說一不二。
現在看來,他所有鋒利而強勢的一面都用在工作上了。
“當天劉強先生酒后意識不清,無法在第一時間做出回應。加之劉強先生與周芳女士行為親密,所以我方當事人誤認為周方女士為李文先生的直系親屬。”王濤說:“而且關于術前風險告知問題,當時劉強先生全程在場,有監控視頻為證——我申請展示證據。”
法官很快準許了王濤的請求。
監控畫面里,周芳半扶半摟著劉強,紀堯站在他們對面,皺著眉頭正在說些什麼。劉強哭得很厲害,于是紀堯直接把手術同意書交給了周芳。
“當時劉強先生與周芳女士全程在一起,不存在有單獨說明術前風險的情況。”王濤說:“在這個過程中,劉強先生沒有對手術方案提出異議,也沒有說明HIV陽性的事情。”
“原告方證人的證言里明確說明,在簽署手術同意書之前,他在急診室門口與被告說明了李文的病癥和身體狀況。”公訴人說。
“我方當事人明確說明,沒有接受過相關信息的反饋。”王濤說得很篤定:“劉強當時處于醉酒狀態,意識不夠清醒,可能有混淆記憶的情況。”
“當時劉強有明顯的醉酒表現嗎。”審判長問。
“有的。”王濤說。
“他的意識清醒嗎?”審判長問。
王濤猶豫了一瞬,轉頭看了看紀堯,紀堯不太敢貿然回答,怕說多錯多,于是沖著王濤搖了搖頭。
“不完全清醒。
”王濤說:“所以我方認為,劉強的證言存在疏漏、錯亂的可能性,不能當做唯一決定性證據。”
“所以你的意思是,當時在明知對方不清醒的情況下,被告人還對著一個醉酒人員進行了‘手術風險告知’是嗎?”蔣衡突然問。
王濤心里咯噔一聲。
因為他馬上發現,他掉入了一個陷阱中。
如果承認劉強意識不清醒,那紀堯所謂的“術前告知”沒有任何意義,他沒有爭得直系親屬同意,也沒有按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處置方法把事情上報院方就進行了手術,這在流程上就理虧。
但如果承認劉強當時有清晰的自我意識,則會側面抬高他的證言說服力。
紀堯顯然也發現了這個問題,他的心猛然收緊,側頭看向了王濤。
“被告。”審判長說:“當時劉強是深度醉酒狀態嗎?”
“照實說。”王濤低聲說。
“他確實是醉酒狀態。”紀堯仔細回想了一下,因為緊張,所以說得有些磕絆:“但他也能跟我交流,過程中一直在哭,還說過讓我救救他兒子。”
“公訴人還有什麼要問的?”審判長說。
“申請證人上庭。”公訴人說。
庭審到了這個地步,劉強的證詞完整度顯得格外重要。
根據隔離原則,劉強沒有旁聽這場庭審,他被叫進來的時候,屋內的氣氛很緊張,李玲華眼圈通紅,屋里所有人的視線都落在他身上,沉得讓他腿軟。
劉強不知道庭審走到哪一步了,心里止不住地發虛,眼神在李玲華和紀堯之間來回游移。
他一步三磨蹭地走上證人席,稀里糊涂地念完了保證書,然后在公訴人的問話下把自己之前說過無數次的說辭重新復述了一遍。
“你在跟被告溝通交流的時候,是處于什麼情況?”公訴人問:“是主動告知,還是回答醫生提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