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過36歲生日,呼斌提前把女兒送到了他媽那里,帶我去新開的音樂餐廳吃飯。
餐廳環境很好,到處都是花束,有流水淙淙,還有人彈鋼琴。呼斌特殷勤,點的都是我愛吃的菜,還給我準備了禮物。
禮物不名貴,但是很可愛,是個絲帶系住的小熊。我的心頓時像少女一樣沒了深淺。
離婚之前,可不是這樣的。
我們的結婚持續6年,呼斌從不搞浪漫的一套。到最后兩年我們說話總是不由自主地不耐煩,其實也不知道在不耐煩什麼。
本來也可以將就著過,平日里呼斌算是個好男人,工資大部分給我,會分擔家務,會帶孩子。
可是半年前,我忽然發現他和別的女人睡了。
我記得很清楚,他手機里那條line顯示,那個女人說:“老公我頭發上現在還有你的味兒。”他回:“什麼味?臭男人的味?”對方說:“你是我的香男人,香香的老男人。”
我頭皮發麻,耳鳴目眩。
這事沒什麼可狡辯的,呼斌承認了。他的解釋是:“我真的只是無聊。”
無聊?無聊就可以勾搭小女孩?那我早就覺得婚姻無聊了,我是不是可以出去亂搞?
哭很不體面,但吵著吵著我還是被氣得直哭。我提出不過了。
當時呼斌不答應,反復道歉,說他絕不再犯,還說對方也沒認真,說著他提分手給我看。對方果然沒有糾纏,一聽說被我知道了,她立馬把他拉黑了。
我冷靜下來,從心底深處來講,我沒想真的離婚,但是我又不能當做什麼都沒發生,輕易放過他。我必須讓他看到我的態度,我是不能容忍這種事的。
我想的是,現在離婚有冷靜期,我先斬釘截鐵去跟他打離婚申請,再在這一個月里緩和一下。
也許,到時候我會看在孩子的份上,真的給他一次機會。
這樣,我的目的就達到了,既警告了呼斌,又保住了婚姻。
打了離婚申請之后,呼斌在那一個月的冷靜期里確實很老實、很卑躬屈膝。到了正式去登記離婚的日子,我說咱們去正式辦手續吧。我本來以為他會說軟話,萬萬沒想到,他說:“你既然這麼執意,就依你吧,是我做錯了,我沒臉求你原諒,我活該受到懲罰。”
我失望加賭氣,就這麼趕鴨子上架,我們把婚離了。
兩套房子一人一套,家里的存款都歸我,女兒的撫養權也歸我。
從民政局出來,呼斌說:“離婚后咱們能不能還住在一起?這樣對女兒好,也省得雙方父母擔心。”
我沒吱聲。
他又攆在我屁股后面說:“離婚的事兒不要張揚,咱倆知道就行。”
他一路糾纏,我想,他心里應該還有我吧,要不然也不會提出離婚不離家。
2,
就這樣,在外人看來,我和呼斌依然是夫妻。我們一起帶女兒出去玩,一起參加雙方的家庭活動,一起去超市買東西……
在家里,除了呼斌的工資不再交給我,我們的日子和從前也沒有多大的區別。我們坐在一張桌子旁吃飯,歪在一張沙發上看電視,躺在一張床上睡覺……
起初呼斌在床上求歡,我會拒絕,但經不起他軟磨硬泡,再加上我自己也有需求,于是也就妥協了。
如果不是那張離婚證,我真覺得我倆仍是貨真價實的夫妻。
也因此,我還是和從前一樣,跟別的男人保持著距離。我總覺得,我和呼斌復婚是早晚的事。
這次生日,呼斌的表現讓我更加確信,他心里有我,他從來沒打算真正離開我,我們隨時可以復婚,不過是去一趟民政局的事兒。
而且我心里有了一點小竊喜,其實就像這樣也還不錯,我們的感情居然還回升了。還是戀愛好,婚姻讓人太有安全感,就容易放肆。
3,
3月的一天,呼斌下班回來就嗷嗷,說他媽查出來肚子里長了個瘤子,需要做手術。
呼斌工作忙,他的意思我很明白,我得承擔起照顧他媽的重任。畢竟,雙方的家長都不知道我們離婚,婆婆病了,我哪能袖手旁觀?
我是中學后勤,正好由于疫情我們學校休課,我就去醫院辦了個陪護證。疫情期間醫院管得也很嚴,不讓探視,只能有一個人陪護,這個人定下來就不能換。
我一連在醫院待了7個晚上。照顧病人很累,而且我工作這邊雖然不用去上班,但每天要統計、上傳老師和學生的居家情況,也是事雜。我根本就睡不好,7天下來人走路腿都打飄。
呼斌他媽很認可我的孝順,逢人就夸我,說他兒子有福氣,娶了個好老婆。
出院那天,呼斌媽拉著我說:“要是斌斌敢欺負你就告訴我,我幫你教訓他!”
我笑著說:“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是我親媽呢!”
“可不嗎?自打你嫁到呼家,我就把你當親閨女看的。”老太太說得斬釘截鐵。
我看著呼斌媽想,如果老太太知道我和呼斌已經離了婚,會不會很受打擊呢?
這些年,呼斌媽對我確實不錯,我愛吃的她都記著。有些時候,甚至比我親媽還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