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打胎很普遍,某種程度上還是“拯救婦女”的手段,但至少她認為,有無打胎需要是根據現實情況去做出抉擇:可能是無力撫養,又可能是子女過多。但是徐志摩沒有告訴她具體原因,他純粹是為了追逐西方的倫理潮流,無疑他的思想已經被全盤西化了。而張幼儀呢,她則徹底被儒家“出嫁從夫”的思想奴化了,因為她決定聽話照做——“我要盡最大努力去打胎,即使冒生命危險也在所不惜。”
起初,張幼儀向一位鄰居胡女士咨詢了打胎事宜,但因打胎費太貴介懷,公公徐申如的支票又還沒到,就擱置了。
到了九月初,徐志摩已不再提打胎的事。
張幼儀心想,徐志摩還會處理這件事情嗎?還是說改變心意了?可她腦子里從沒閃爍過“事出反常必有妖”這個邏輯常識。
肚子一天天變大,就在她期待事情會發生轉變的某一天,徐志摩凈身出戶,離家出走了。他什麼都沒帶,也沒留下任何留言,是以人間蒸發的方式離開的,就連和他同住的朋友郭虞裳也不知道他的去向。張幼儀嚇得差點要報人口失蹤案,雖然她不懂得怎樣報警。
過了一個星期,確認徐志摩不會回來后,郭虞裳識趣地離開了沙士頓小屋,張幼儀成為了沙士頓小屋最后一位留守的客人。她空虛得一度干坐在漆黑的小屋里發呆,嘴里喃喃道:“徐志摩這樣拋棄我,不正是安著要我去死的心嗎?”
當天晚上,她為自己和孩子策劃了三種死法:“我可以一頭撞死在陽臺上,或是栽進池塘里淹死,也可以關上所有窗戶,扭開瓦斯。
”
每一種死法都拖泥帶水,不夠干脆利落,她何罪之有要遭受自殘的痛苦。但此刻她的絕望已將她推至重度抑郁——《沙士頓一中國籍孕婦出租屋自殺,一尸兩命!》的頭版新聞,很可能會在尸體發臭后的某個清晨,出現在徐志摩的晨讀報紙上。
幸運的是,傳統儒家思想救了她。
我記起《孝經》上的第一個孝道基本守則:“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于是我打斷了這種病態的想法。這樣的教誨好像一輩子都揮之不去。
接下來的頭兩天,她嘗試著自己一個人過活,但很快她就意識到,自己已經是一個行動不便,需要人照顧的孕婦了。除此之外,她還陸續意識到,繼續留在這里,女子獨居的危險會增加,流產的風險會增加,更要命的是手頭上只剩一點點買菜錢了。
圖 | 二哥張君勱與徐志摩
徐志摩出走前,二哥曾來看望過她。眼下唯一的辦法,只能向身在歐洲的二哥求救了。
在張幼儀三歲那年,張君勱曾豪言壯語夸下海口說:“要是沒人娶她,我會照顧她。”
收到妹妹的求救信后,他立馬兌現承諾:“萬勿打胎,兄愿收養。拋卻諸事,前來巴黎。”
長兄如父,張幼儀決定投奔二哥。
離開沙士頓小屋的最后一個晚上,她給自己燒了頓白飯加包心菜的簡單晚飯,然后打開所有電燈獨自坐在屋里,靜靜地哭......
圖 | 1937年,任上海女子商業儲蓄銀行副總裁時攝
他沒有給孩子半句交代
1921年的秋天,張幼儀迎著英吉利海峽的海風,來到了法國巴黎住進二哥家。
二哥勸慰她,打胎對身體百害無一利,如果無法撫養肚子里的孩子,他愿意收養。
張幼儀感謝二哥的好意,痛定思痛過后,她告訴二哥,要把孩子生下來,獨自撫養。
在前往巴黎的漫長旅途中,她想明白了自己與徐志摩之間的關系,由始至終都沒有愛,只是基于婚姻契約來維持雙向責任。如今徐志摩已經不再對自己負責任了,自己也就不再需要聽從徐志摩的吩咐了。而現在,自己最需要做的就是對自己的孩子負責任——“我可不愿意像徐志摩突然把我丟下那樣,遺棄我的小孩。”
懷孕的第四個月,張幼儀被二哥安排到了鄉下一對朋友劉文島夫婦家里住。臨走前,張君勱忠告她:“你的想法過時了,離婚是你唯一的出路。”
張幼儀點點頭不說話,她深信二哥說的話是對的,但她需要一段時間來做思想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