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們說,我要去外地出差,一周后才能回來。
其實,我是飛到海邊去度假了。
我就是為了給她留出時間,讓她更方便地收拾自己,然后離家出走。
夫妻多年,我不想親眼看著她邁向火坑。
我太了解她了,比她自己還要更了解她。
只要她邁出了這一步,就必然會毀滅自己。
她當年就是這樣愛我的。
那種足以毀天滅地的熱情和瘋狂,讓她做出了「寧愿和父母斷絕關系,也要和我在一起」這種事情。
當時的那種情況,說和父母斷絕關系,可能就真的斷了。
但她是并不是博弈的態度,她是抱著「真斷了也無所謂」這種不要命的心情跟我在一起的。
只是她父母后來心軟妥協了,這才有了我們后來的婚姻。
以前是她的父母捧著她,后來是我捧著她,中間是完全的無縫銜接。
我們幫她擋住了這世界上的所有痛苦和傷害。
也正是因此,她才能任性地活到今天,她才能一天都沒有長大過。
所以,即便如今她早已經已經四十多歲,她卻依然覺得自己是個青春熱烈的少女。
她的父母去世前,讓我好好照顧她,我也以為我會好好照顧她,直到她死或者我死。
但我沒想到,她會一步步走到這樣過分的地步,把所有愛、尊嚴和忠誠都踩在腳底,走到讓我不得不除掉她的地步。
她想要刺激,她想要新鮮,她想要年輕的愛情,那我就給她。
我放任「太太的客廳」存在,就是為了讓她再次陷入一段瘋狂的愛情里。
我一個一個地試,所有類型的年輕男生,我都給了她一遍。
她最后卻愛上了趙橋,這個年輕升級版本的我。
她用當年愛我的方法,去愛趙橋。
可她卻沒有意識到,她自己早已經不是那個青春正盛的少女宋春華了。
而能來到「太太的客廳」的年輕男孩,沒有一個是單純的傻白甜。
他們每一個都如同豺狼一般。
12
他們要麼貪戀她那一絲獵奇的熟女風情,要麼對馬家的財產、地位另有所圖,要麼就是想攀附人脈。
但無論如何,他們都不會是想要愛情,更不會是想要和她的愛情。
他們絕不會想要長久地和宋春華糾纏在一起。
可宋春華卻在她的父母和我的保護之下,依然如少女般熱情狂暴。
一旦她愛上一個人,那在她瘋狂的占有欲支配下,任何極端的事情,她都是干得出來的。
她不會和我離婚,因為她很清楚我知道「太太的客廳」的存在。
所以,她也很清楚,我手里有的是她出軌、違法的證據,打離婚官司對她很不利。
更重要的是,在被愛情沖昏頭腦時,她根本就不會想花時間和精力去做這種事。
所以,她就只有兩條路可以走。
要麼,就對我痛下殺手,那我就順勢把她送進監獄。
要麼,就什麼都不要,只帶著愛情,和她的年輕男孩遠走高飛。
如果是前者,那監獄就是她的下場。
如果是后者,那愛情就是她的地獄。
一個年近五十的女人和一個二十剛出頭的男孩,一開始他們或許還可以靠荷爾蒙的沖動維持關系。
可不用多久,他們就會陷入相看兩厭,乃至互相仇恨。
二十出頭的男孩,可不會像宋春華的父母或者我一樣,處處捧著她、寵著她、護著她。
到了那個時候,在他們兩個之間,任何瘋狂、血腥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更何況,我聽到了,他們之間還有一個第三者,一個趙橋處處維護、宋春華始終仇恨的第三者。
他們之間會發生什麼,我實在是很期待的。
用盡手段讓妻子凈身出戶算什麼復仇呢,那只會讓一個人痛苦,卻不會讓一個人從身體到靈魂都全部毀滅。
而且還很可能臟了自己的手。
我要讓她自己一步步主動走進她命定的陷阱。
那個陷阱,曾經被她父母擋著,后來被我擋著,現在沒人幫她擋著了。
死于她自以為最愛的人之手,這才是真正的絕望。
我在海邊度假的第四天,接到了警方的電話。
警方說,宋春華死了。
這不出我所料。
但警方接著說,馬康敏也死了。
我的女兒,我唯一在乎的人,我生命里僅剩的一點光亮。
她死了。
13
我連夜趕回家,迎接我的是一片血污的客廳。
警察把事情發生的經過告訴了我。
原來,宋春華和趙橋之間的那個第三者,宋春華口口聲聲的「那個女人」,就是我的女兒馬康敏。
死活不提小敏的名字,只以「那個女人」代稱,這大概是她最后一點羞恥心了。
也是因此,我才沒有在竊聽中,發現小敏早已經卷入其中。
趙橋原本就是帶著對小敏的傾慕,才來到馬康偉的派對上的。
他暗戀小敏多年,卻一直不敢放手追求。
那天,他終于鼓起勇氣,來到我家的派對上,卻發現小敏根本就沒有出現在派對上。
正當他想要離開的時候,宋春華出現了。
他只是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男孩,再加上在派對上喝了幾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