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曹氏出嫁時,將自己做姑娘時的全部積蓄,做了陪嫁。雖說數目不是很多,但也足以使那些貪圖蠅頭小利的人眼紅的。其中,就有侯寶中和褚氏。起初,這二人暗中商量,要分占曹氏的嫁妝。曹氏不答應,侯履中和侯桂芳也不同意。二人只好作罷。后來,分家各過,褚氏便以家境不濟為理由,暫借曹氏紋銀五兩作本錢,說是要外出跑生意。但是,五兩銀子到手之后,這二人根本沒有做過生意,年復一年也不再償還。為此,曹氏討要過幾次,而侯寶中夫婦總是賴著不還。曹氏逼急了,這妯娌之間還吵過幾句嘴。從此,便種下了禍根。
曹氏嫁到侯家之后,日夜操勞,很快便失去了做姑娘時的風采。侯履中常年在外,尋花問柳,再也看不上自己家中的「糟糠之妻」了。對此,侯寶中夫婦看在眼里,喜在心頭,便尋找機會栽贓陷害,以達到從侯家趕走曹氏,侵吞她的錢財的目的。侯履中巴不得早早休了曹氏,所以看到兄嫂捉住「奸夫」之后,立即將她休回娘家。
而侯履中的父親秀才侯桂芳,枉為一家之長,迂腐糊涂而又自負,認為兒媳真有其事,上訴到縣衙。胡知縣先將侯寶中夫婦重責一百杖,又定了他們圖財捏造奸情的罪名;曹氏蒙受不白之冤,好言寬慰,返回丈夫家;侯倉貪圖賄賂,捏造奸情,本應嚴懲,姑念他公堂之上如實招供,還沒有喪盡天良,予以寬處。其余的人皆減罪釋放。
不料,事情發生意外,秀才侯桂芳回家后,自縊自盡了!
侯桂芳尚有八十五歲老母,雙耳失明,來到縣衙,說兒子侯桂芳含冤氣憤自盡,爬到公堂之上,呼天喊地,并把訟詞呈送到知府衙門。
知府大人立即派人將一干案犯全部提來府衙,并委派清平縣知縣崔君復審此案。
崔君聽信一面之詞,認為奸情可能存在,侯倉乃一無賴,一貫出爾反爾,他的供詞不足為證。
崔君將審理結果呈報知府之后,知府大人暗忖道:「胡知縣工于斷案,人人皆知,未必糊涂到如此地步。如果審判失誤,釀成人命,將如何交代?于是,他連夜調胡秋潮到府衙。
知府大人見到胡秋潮后,問道: 「曹氏的案子,你的審判是正確的嗎?」
胡秋潮說:「下官再三審問,毫無問題。現在侯寶中見他的父親死于非命,自以為有了把柄,便極力縱恿年邁的祖母到官衙鬧事,想借此反咬一口,進行要挾。再說,侯桂芳自縊,怎麼知道不是因為理屈,感到羞愧,同時對他的兒子侯寶中氣憤不已,才自尋短見的呢?因此,侯寶中更是吃罪不起,只好冒死進行狡賴了。」
知府大人再問道:「這個案子,你覺得有何疑點?」
胡秋潮回答道:「至于此案的前后經過,有三點值得懷疑:女子行奸的事,如果發生在粗暴兇殘的家庭,立即把她打死是有的;如果發生在詩書禮義之家,不動聲色,暗地責令娘家領回也是有的;而將捉奸抓住的男女雙雙捆綁,多人押送,有意張揚出去,轟動鄉里,這是可疑的第一點。丈夫對哥哥嫂嫂甚是親愛,而對共同生活過多年的妻子棄之如敝履,這是可疑的第二點;大伯捉奸,捆綁弟媳,而丈夫聽從指揮,這是可疑的第三點。自古以來,兼聽則明,偏聽則暗,是推翻原判,還是維持原判,全憑知府大人明斷!」
聽了胡秋潮的話,知府大人決定親自復審這一案件。因為侯倉供認受了侯寶中的賄賂,所以才捏造奸情,誣陷曹氏的。而侯寶中矢口否認給侯倉行賄,反說侯倉出爾反爾,是個無賴。那麼,到底侯寶中有沒有給侯倉行賄,這便成了理清這一案件的關鍵。
知府大人坐在大堂之上,先提侯倉到堂,嚴刑審問,侯倉依然咬定侯寶中行賄二兩紋銀是真的。知府又下令將侯寶中押上堂來,開始堅不承認,后來施以夾棍大刑,這才招認了行賄是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