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理道53號
董玉貞說得沒錯,按照當時的民國法律,重婚罪可以被判處兩到三年的刑罰。
董玉貞的法子似乎奏效了,李寶旿不得不請律師從中調和,在律師的調停下,董玉貞同意簽署分居協議,前提是:李寶旿必須負責她和四個孩子的生活費。另外,婚不能離!
婚內被丈夫打斷手指,丈夫出軌數次,董玉貞為何堅決不肯離婚呢?答案是:她不甘心。她總以為,只要不離婚,他遲早會回來。
董玉貞的不甘心背后,是自己連生六子女的付出,她的不甘心背后,是不肯接受婚姻失敗的事實。
與丈夫簽署分居協議后,每次別人問起丈夫時,她都說:“我是原配夫人,死了都是!”
李寶旿并未按照協議按時支付家用,他的收入并不高,維持施美麗的高消費就已經夠他受了,他又怎會有余力維系家里呢。為了家用的事兒,董玉貞頻繁前往他們住所吵鬧。
民國女子
董玉貞心里想的是:我不好過,你們也別想好過。
1947年10月24日,董玉貞聽說施美麗買了一件1300美金的最新款大衣,她當下心里就著急了。她想:這個女人有,我這個原配卻沒有,這還得了!
一個人越缺什麼,便越想證明什麼,董玉貞急切地想用這件大衣證明自己的地位,甚至證明早已不存在的“愛”。
于是,為了討要買新款大衣的1300美金,她急匆匆來到了他們的洋房。李寶旿推說手頭上沒有,讓她第二天來取。
第二天早上十點,董玉貞又來了,她這次來,并沒有驚動傭人,而是直接從汽車房進了兩人的臥室。
誰也沒想到,董玉貞進了這幢洋房后,就再也沒有出來過了,她竟就此“憑空消失”了。董玉貞失蹤后,她的丈夫在報上刊登了一則尋人啟事,啟事內容如下:
“李董玉貞,年三十五歲,于三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由十區大理道53號乘三輪車外出,至今未回,遍找無蹤。如有知其下落者請賜信,備有重謝,決不失言。李允之謹啟。”
這則啟事的意思是:董玉貞下午五點,乘坐三輪車離開了洋房,之后就消失了。在刊登啟事的同時,周圍人發現:李寶旿和施美麗,曾提著一個巨大的箱子離開洋房,但沒人知道他們去了哪兒。
五天后,董玉貞的妹妹董玉芝意識到:“姐姐很可能出了意外了”,以她對姐姐的了解,她確定,姐姐無論如何,也不會放著四個孩子不管。
董玉芝并沒有登報尋人,她直接報警了,她還明確地告訴警察:“我姐姐很可能被她的丈夫殺害了,他之前就經常打我姐姐!”
為了給警方施加壓力,董玉芝告訴警察說“我是曹錕的兒媳婦!”見報案者來頭不小,警署的人都不敢怠慢,他們迅速組織人員前往李寶旿所在的洋房調查。
警察剛一進門,李寶旿就可憐兮兮地端著報紙說:“我結婚近二十年的原配妻子丟了,我天天登報找,你們看!哎,你們可得費心幫忙找啊!”說完后,他還抹起了眼淚。
警察在盤問了傭人后,也沒有得到任何線索。他們只從李寶旿的口中得知:董玉貞走時,手里拿著從他這兒討要的1300美金,她是坐三輪車走的。
可當警方詢問三輪車夫的長相時,李寶旿卻推說不知。警察認定:董玉貞定是被三輪車夫劫財劫色了。
就在警察準備草草結案時,他們接到了另一起報案,這個報案也與李寶旿有關。報案人是個歐洲人,名叫芮樂,是聯合汽車修理廠的經理,他和太太馬雷娜住在泰安道22號景明大樓16號。
芮樂報案說:朋友李寶旿將一個大箱子放在了自己的地下室,稱要寄到德國。他告訴警察,自己之所以懷疑這只箱子有問題,是因為家里的貓總是趴在箱子上。出于好奇,他曾走近箱子,并聞到了一股惡臭。
芮樂的太太馬雷娜對這只發臭的箱子產生了極大的興趣,但出于禮貌,她并沒有打開箱子。幾天后,她在報紙上看到了李寶旿原配妻子失蹤的消息。女人的第六感讓她產生了不好的聯想,芮樂回來后,她向丈夫提議:箱子有問題,必須馬上報警。
“一個憑空消失的人,一個被存放在地下室且發著惡臭的大箱子”,二者被聯系起來后,警察迅速前往了芮樂家中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