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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碎片小說 “東方赫本”夏夢 第3章

《“東方赫本”夏夢》第3章

夏夢比赫本年輕4歲,被譽為“東方赫本”,也一直視其為偶像

據說,1957年前后,某夜在九龍侯王廟旁一間咖啡館里,金庸約請夏夢出來吃飯。酒過三巡之后。金庸壯膽表白,但夏夢惋拒了。而正是這次回絕,讓金庸黯然離開長城影視,轉頭創辦了《明報》,靠著2萬元的積蓄,開啟了人生的“第三宗事業”——所以李翰祥會說,“夏夢拒絕了金庸,但金庸沒有失敗”。

夏夢為什麼會拒絕金庸,很多人認為是“嫌貧愛富”,大明星看不上發跡前的“鳳凰男”。著名專欄作家哈公生與金庸交情匪淺,就曾公開放言,“金先生專于感情,喜愛過一個女明星,那是一流的大美人,而我們的查先生,那時不過是一個小編劇、小說家,當然得不到美人的青睞”。

作家沈西城

這當然是一種曲解,是對夏夢這一“女明星”的想當然。只因為,夏夢雖在名利場摸爬滾打多年,可事實上證明她對名利毫無興趣。夏夢紅得發紫時,也向來遺世獨立,謙和待人,不踏足燈紅酒綠之所,保持了從藝17年“0緋聞”的記錄。那時的她,獨自租住在九龍城嘉林邊道一間小寓所里,租金是每月300元,相對她的身份已是極端樸素。

也所以,在電影評論家石川筆下,“夏夢是傳統士大夫心中理想女性的化身,也是民國文人家國夢想的夢中情人”。夏夢直到晚年都很樸素,劉德華還曾在回憶文章里,感激這位前輩的“和顏悅色”,贊嘆她的“樸素無華”——1982年“新人”劉德華參演的電影《投奔怒海》,制片人就是退隱幕后的夏夢。

那年的劉德華

最主要的原因,或許當日的金庸都不甚了了,就是夏夢已是有夫之婦,而她又是恪守傳統的女性,是“恨不相逢未嫁時”。

夏夢18歲時與日后執導《阿Q正傳》聞名的導演岑范相戀,終因岑范1951年回了大陸夢斷鵲橋,岑范也因此終生未娶;4年后,心灰意冷的夏夢,在家人操持下,與只有一面之緣的洋行職員林葆誠結婚。

所幸的是,林是圣約翰大學的高材生,多才多藝知冷知熱,此后余生婚姻安穩美滿令人稱羨。夏夢愛上岑范,選擇小職員林葆誠,都可以佐證她的愛情并不看重錢財。要論收入,那個年代有幾人比她更豐厚呢?要是盯著錢看,夏夢何至于在事業最輝煌的時候,急流勇退,甘做商人婦,且與之白頭偕老,從無流言蜚語?

晚年夏夢夫婦

對于金庸的人品才學,夏夢當然也很欣賞,日后對此多有夸贊,夏氏夫婦更是和金庸成了好友。夏夢的拒絕,是自尊自愛,也是對了的。所謂金夏戀,明白講就是暗戀。夏夢一輩子沉默,與其說是遮掩,不如說是維護故人的體面。

而那時的金庸,明明也是家有妻室之人,何以會這麼玩火,多年來也一直引發詬病。但這里面的隱情,也是值得一說的。

一個是,夏夢已婚這個事實,金庸可能并不知情。那個年代的電影公司,在包裝明星時,也早有一條不成文的默契,即旗下如日中天的招牌人物,假如已婚對外口徑也是要求守口如瓶的,以免“粉絲”們抗議。早期的夏夢,有可能是遵守了這一規定,加上她性情低調,只怕也不會主動張揚。一個證據之一,就是1954年9月30日,夏林結婚時,并沒大操大辦,只是驅車前往法院婚姻注冊暑做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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