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話說:
來自異國他鄉的外援。
注:朋友圈內容來自大仲馬。
第61章 歡迎回家
等一個人嗎……
程沐則捏了捏指尖。
這三年來,他又何嘗不是邊尋找邊等待呢?
男人掌心里歪斜的酒瓶灑出了一些酒水,淋在臺階上,暈開一片深色的陰影。
他向前伸出腿,壓在長階上,問程沐則道:“想聽個故事嗎?”
悲傷沿著氤氳的酒氣擴散,渙散在周圍寒涼的空氣中。
程沐則輕緩地點點頭:“好。”
那聲音很淡,卻意外清晰。
男人猛地灌下去幾口酒,倒吸一口氣。
“從前有一對感情很好的戀人,男的特別窮,窮到不能給他心愛的姑娘買一件心儀的衣服。沒過多久,他覺得過意不去,便和姑娘商量自己獨自去大城市打拼。”
姑娘沒有勸阻,選擇了支持。
男人坐火車離開的那天,承諾會在情人節回來找她。
火車徐徐前行,就此改寫了兩人的命運。
缺乏即時溝通工具的年代,分隔兩地的人也只能偶爾聯系。
第一年的情人節,男人的生意有了起色;第二年的情人節,他的事業迎來了重要轉折;第三年的情人節,他終于賺到了回去的資本。
可當他回到故鄉時,迎接他的卻只有一張黑白的遺照。
世界在剎那間如照片般黯然失色。
男人扔掉手里裝著滿滿當當禮物的行李箱,發瘋似的捧起擺在桌上的黑白照片。
初春的雨水凝結,落在尚未開化的積雪中,劃下一道道深長的疤痕。
那時他才得知,原來在姑娘的認知里,每個月的十四日都是情人節。
每月的這一天,她就會在火車站里待一整天,風雨無阻地從晝等到夜。
可就在上個月,他心愛的姑娘在火車站里救了一個險些掉下月臺的小朋友,卻因此碾入了站臺的列車下。
一串淚珠從男人的顎線滑落,滴進地上酒水暈起的臟污中。
不知不覺,講述者換上了第一人稱。
“可悲的是,我沒有被喧囂的城市迷了眼,她也沒有放棄等我回來,我們卻還是沒能相守一生。”
看著他簌簌而下的淚水,程沐則心頭震蕩,憂傷向外綿延,迅速蔓延至全身。
男人喝掉瓶子里的最后一口酒,把酒瓶從臺階上丟了下去。
酒瓶落在松軟的花壇土里,避免了粉身碎骨的命運。
“年輕的時候,她說想和我定居在世界的北端,她暢想著我們會有一棟兩層的小洋樓,一個種滿鮮花的院子,一對活潑可愛的孩子。”
說著,他環視一周,試圖將燈光鎖進眼底:“每次到我們約定見面的這一天,我都會點起燈,只要這里足夠亮,她就一定能在茫茫黑夜里找到我。”
程沐則唇瓣微動,笨拙得不知道該說什麼才能安慰這個住在異國他鄉的陌生人。
男人閉上眼,仰起頭感受著星辰的光輝。
“那時我覺得愛一個人就該給她最好的,所以才遠走他鄉。可我用了二十年才明白,那只不過是我的強盜邏輯罷了。”
程沐則不理解,他低聲問道:“難道……不應該給他最好的嗎?”
男人顫巍巍地吸入一口冷氣:“其實,每個人對‘最好’的認知都不同,很多時候,不過是打著為對方好的借口替對方做決定。
如果當時我肯問她,她最大的心愿或許只是我們能每天都待在一起。”
程沐則撐在臺階上的手掌一僵。
自己對待沈靳之何嘗不是這樣。
沒認出他時,覺得配不上做他的朋友就徑自遠離,認出他后,又擔心自己沒認清內心便和他保持距離。
程沐則這才發現,他從來沒問過,沈靳之到底是怎麼想的。
他忽然想起了上次沈靳之對他說“甘之如飴”時的表情。
三年前的拒絕后,自己音信全無。可再見面,沈靳之還是選擇了悄無聲息地接近、重新袒露心跡。
沈靳之的想法,不能再明顯了。
程沐則收緊手掌,指甲戳在木質樓梯的邊緣間,抵得他指尖鈍痛。
“你知道走馬燈嗎?”
程沐則轉頭看過去:“你是說人在瀕死狀態下會回溯人生重要時刻的現象嗎?”
“是。”男人點頭,“她離開后,我自殺過一次,即將溺亡的瞬間,的確閃回了很多和她有關的回憶,還想起她說想看看白發蒼蒼的我。”
一顆流星猝不及防地滑過天際,留下一道不夠完美的弧線。
“我不知道你的苦惱,但人的一生不長,只需要保住自己最為珍視的就好。畢竟當你走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時,除了最重要的人,其他任何都不會占用你半秒鐘。”
程沐則重復著他的話:“最為珍視……”
男人低沉地說著:“如果你分不清,就想象自己即將死亡,你能立刻想起的人就是了。”
程沐則雙眼失焦,周圍的光線駁雜地混成一團。
他想起了沈靳之要追他時篤定的眼神,想起了酒精操控下的親吻,又想起了離開時沈靳之說的那句“我等你回來”。
“想起誰了?”他問,“家人?”
程沐則沒回應。
男人苦澀一笑:“看來是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