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大詩人徐志摩與陸小曼舉辦了婚禮。婚禮之前,徐志摩曾找好友胡適做他們的證婚人。
胡適的妻子江冬秀得知后此事后,跟胡適大吵了一架,甚至放話,他如果敢去,就不要再回這個家。
江冬秀自己的家庭曾差點兒被“第三者”所毀,因此她十分看不慣徐志摩拋妻棄子的行為,更唾棄破壞別人婚姻的陸小曼。
被江冬秀視作第三者的女子名叫曹誠英,她是著名的植物遺傳學家,為農學界的發展做出了許多貢獻。
曹誠英
雖說曹誠英的確有過破壞別人家庭的行為,但她卻并不像陸小曼一樣遭人詬病,一是因為她并未成功,二是因為在那個時代背景下,是有許多的情非得已的。
想要探討曹誠英的感情經歷,就不得不先談談胡適。
胡適
胡適是中國著名的文學家、哲學家。1891年12月17日,出生于江蘇,后隨父母定居安徽。
胡適幼時喪父,母親一個人把他拉扯長大,又送他去了學堂讀書,因而,胡適跟母親的感情是十分深厚的。
1904年,胡適來到上海的梅溪學堂讀書,在那里接觸到了許多新知識和新思想。
與此同時,母親在家為他定下了一門親事。女方名叫江冬秀,是位裹著小腳的名門小姐。
胡適在受到新思想的影響后,懂得了封建的包辦婚姻有多罪惡。
他不想跟一個素未謀面的女子成婚,更不想把自己的婚姻大權交到母親的手里。
可他自幼溫文爾雅,甚至有些軟弱可欺。出于孝道,他不敢違背母親,只好在報上發文,宣泄自己憤懣。
“中國男女的終身,一誤于父母之初心,二誤于媒妁……便把中國四萬萬人,合成了許許多多的怨偶。
雖然二人都對彼此抱有好感,但那時的胡適只把曹誠英當做妹妹,對她并未有任何感情上的逾矩。
礙于胡適已為人夫,曹誠英也始終把自己的這份愛戀埋在心里,從未對任何人提起。
1919年,17歲的曹誠英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同胡適一樣,她的父母也為她安排了一樁婚事。
男方名叫胡冠英,是當地的一位商家少爺。
兩人郎才女貌,門當戶對,簡直是天作之合。
雖然嫁為了人婦,但胡冠英并不是曹誠英理想中的夫婿,他們之間也并沒有什麼感情可言。
而且,曹誠英的哥哥曹誠克十分反對妹妹的這樁包辦婚姻,多次勸說她離開家庭,去杭州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