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酒者,國家之利源。」
自北宋建立之初,就從地方上設立了專門的酒務,管理賣酒,酒課等一些事務。
據記載,宋朝時酒的產量較之過去大大增加,酒息收益僅次于鹽息的,凈收入排行第二。
隨著酒類專賣制度的日趨成熟,朝廷為多取酒利,大力支持酒在市場上的消費,這些同樣刺激了酒文化的發展。
釀造技藝的進步,使得宋朝酒精度數更高之于前朝,繼唐朝燒酒后,又發展出了蒸酒。
而酒水的品類花樣更是大大增多。
若是按照現代分類,酒水主要可分為黃酒、果酒、配制酒與白酒四大類。
其中前三類都已經在宋朝時出現,并得到了較大的發展。
在這樣種種影響下,宋朝酒業蓬勃發展,還出現了大量有關制曲釀酒工藝的專論。
譬如朱肱的《北山酒經》,一代文豪蘇軾的《東坡酒經》,竇子野的《酒譜》等等。
這些著作的出現也對宋朝的釀酒業發展做出了極大貢獻,并惠及后世。
宋朝酒店頗多,種類劃分細致,有官營、民營、酒樓、酒肆等,酒店規模布局各有特點,營業時間亦是十分長,據《東京夢華錄》記載,北宋東京,天曉即入市。
如此發達的酒業,自然也促使了酒器的精細分化。
按飲酒目的來分,酒器主要分為盛酒器,溫酒器與飲酒器。
酒器因量的大小而產生了角與碗,瓶與桶之區分。
角作為酒樓中最常見的計量單位,代表體積大小。
《禮記》中記載:「四升曰角 。」若是按照漢制而論,一角等于四升。
而漢時一升約等于如今的200毫升上下,因此漢時飲酒一角,莫約是800毫升左右。
發展到宋朝,「升」的重量大小有所變化,一升接近于今天的650毫升左右。
因此魯智深豪邁的一句「先打四角酒來」,便是一人要了十升酒左右,喝到最后,也不能算是醉得不省人事。
如此酒量,真不是普通人能與之比擬的。
日常與文學中的酒文化現象
所謂酒文化,一般是指以酒為內容但卻又超越了有關酒的具象描寫而上升到文化層面和精神層面的一種特殊文化形態。
酒由于其特殊性質對人心理狀態的影響以及酒本身的社交功能,也使酒與生活方式密切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種文化現象。
當人們因情義相投,彼此惺惺相惜而決定結拜時,會則定良辰吉日,備好薄酒,將中指刺破,把血滴在酒中,攪拌均勻后按年紀大小分喝,以示此后患難與共。
這一習俗源于三國時期劉關張「桃園三結義」的故事,因此人們在結拜完成后,一般會在關公像面前叩首,以示心誠。
而為遠道而來的朋友、親人接風,或為故交送別時,人們也會擺上酒宴,借酒展現情意深重。
接風之酒,喝的是重逢喜悅,而離別之酒,喝的則是不舍惜別。
士兵披掛戴甲臨行前,一般也要喝上一杯壯行酒,為的是增加士氣,堅定信念。
據說勾踐曾在討伐吳國前,將美酒倒入小河之中,邀請軍民共飲,此舉大大鼓舞了當時的士兵,并促使他們取得了最后戰爭的勝利。
可以說,隨著生產力的發展,酒從上層獨享的圣物逐漸「飛入尋常百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