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鴨子,很多人腦海中第一反應可能都是鴨子的種種吃法,譬如北京烤鴨、鹽水鴨、此類等等。
年輕一些的朋友可能會想到當下網紅的寵物柯爾鴨,或者動漫里的可達鴨。但諸如此般的聯想,都是與一些輕松的消遣事物掛鉤。
而誰也不曾想到,在距今數百年前的清朝,白鴨卻是以一種象征意義存在于社會層面。
「宰白鴨」作為清朝刑案里最令人不恥的陋習,更是直接與社會最陰暗的一面掛鉤。
那麼,宰白鴨到底指的是什麼?
宰白鵝的出現
《清詩紀事》中描述道:「率買無業愚民,送官頂替,貪利者罹法網焉,名曰‘宰白鴨’,是可憫也。」這種以命頂兇的現象,被稱為宰白鴨。
表現在現實生活里,便是一些有錢有勢的富貴人家,終日奢靡無度,甚至蔑視律法。
在鬧出人命官司后,這些大戶人家便會花錢收買一些窮苦人家或者是街市流民,讓他們頂替真兇前去衙門伏法認罪。
用現代的語言來解釋,就是花錢去找人替。
這些窮苦百姓們愿意為了錢財而送命,他們的命運就好像那些因貪圖好處而被人肆意耍弄,并最終宰的白鴨,因此這種勾當得名為「宰白鴨」
。
依照史料記載,如宰白鴨這樣的頂兇案在清初康、乾兩朝時還不算太多,規模也比較小,因此沒有引起人們的關注。
但進入乾隆年間后,頂兇案件數量直線增多,其中更以閩粵兩地數量最盛。最多的時候,一年便有百余起頂兇案發生。
而這些貪利頂兇者多為孤子無依之輩,他們賣命得到的報酬也被稱作「香火錢」。
因其身死后多有旁人為其繼嗣,借這些「香火錢」繼續生活,因此頂兇案一般很難翻供。
在頂兇案頻出的閩粵地區,械斗案頻發,瀕海民眾常有糾眾互毆之舉。
而沿海地區經濟繁榮,富庶人家眾多,他們出資收買地方劣紳與胥役等各方勢力,讓他們為自己的為所欲為保駕護航,就這樣適宜械斗頂兇的溫床慢慢形成。
這一切也在客觀上為「宰白鴨」的發展創造了空間。
一些窮苦人家,為了換取金錢,甚至會做出強迫親生子女賣命頂罪以換錢養家之事。
在「宰白鴨」頻發的福建泉州,便發生過這樣一個案子。
當時有個陳姓官員在案件處理機關謀事。有一次,他奉命處理一樁兇殺案,自首的兇手年紀極小,不過十五六歲。
但被害的死者身上卻有十余處致命刀傷,傷痕入骨,且刀痕的形狀大小都不甚統一。
陳姓官員覺得奇怪,便找人來提審那個自認失手殺人的少年。
被召來的少年面黃肌瘦,身量甚至像個幼童,單憑他的外貌和身體特征,顯然是很難將人解決。
但少年卻一口咬定就是自己做的,并對犯罪經過如數家珍,只求快點給他判刑,讓他早點一了百了,少受些折磨。
陳姓官員越聽越覺得奇怪,于是反復地在案件的細枝末節上詢問少年,并加以徐徐開導。
最終,少年被他攻破了心防,終于交代自己是因為家里太窮,于是被真兇花錢收買,替人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