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諸多案件中,影響最大的頂兇案當屬光緒七年的河南王樹汶案。
此案涉及官員眾多,情節十分離奇,我們可以從中以小窺大感受到清朝中末期官場的混亂。
此案主角王樹汶是南陽胥吏胡體安家中的一個小小雜役。
他的主人胡安體表面上是個正派的公家人員,背地里卻常常利用職務之便干一些打家劫舍的惡事。
終于,他的罪行被發現并揭發到官府。
苦主本以為胡安體就要這麼伏法認罪,誰知他竟用積累多年的金銀買通了縣里的吏卒,將雜役王樹汶抓去頂替他的名字入獄。
王樹汶自知反抗無門,又被胡安體欺騙說只是判刑幾年,不會被判死罪,于是只得認栽。
誰知胡安體盜竊多年,已成巨盜,不殺他難以平民憤,縣令馬翥更是好大喜功,于是草草定案。
可憐的王樹汶就這麼被推上了刑場。
心中有冤的王樹汶自然不服,于是大庭廣眾下高呼自己冤屈,又說出了為人頂罪的真相。
河南巡撫涂宗瀛聞訊命人就此展開了調查。要將王樹汶之父王季福找到,當場認親,以此證明他并非胡安體。
案子到這本該水落石出,但偏偏這時涂宗瀛升任總督,被調離了此地。而接替他職位的李鶴年與原本二審此案的知府任愷關系密切,有意對其偏袒。
于是在王樹汶已經與其父王季福相認的情況下,李鶴年仍給他判了個強盜從犯之罪。
按大清律法,只要是強盜,一律死刑。這樣,原本涉及王樹汶此案的官員都可以免于承擔責任。
這樣有失公允的判決自然受到了秉公執法官員的彈劾,消息上報到京城,朝廷命河道總督梅啟照處理此案。
但梅啟超的部下亦與李鶴年有許多藕斷絲連,梅啟超不愿傷及自己陣營的利益,幾經思考下,最終仍要維持原判。
此消息一出,輿論嘩然,朝廷為服眾,又派出刑部再次徹查。最終,在刑部大臣趙舒翹的幾個月的反復調查下,層層黑幕終于被剝去,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
最終,皇帝下令,嚴處涉案大臣梅啟超與李鶴年等人,王樹汶無罪釋放,一樁冤案終于得以昭雪。
在這樁一波三折的奇案中,一些官員們貪贓受賄,枉顧律法。
另一些地方官員們更是好大喜功,不曾妥善處理案件。
在事發之后,官吏們為規避處分,而百般周旋,彼此間層層庇護。這樣的官場氛圍,也助長了頂兇之風。
梳理其案件過程,我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清代司法領域及吏治方面的沉疴積弊。
而司法環節運行的不暢也在實際上大大削弱了刑法本身的正義性,導致民不畏法,法難束民。
而清朝司法制度的本身便源自于封建專制體制,在這樣的官僚集體鏈條下,天然便極其容易萌發權錢交易、權權相護的罪惡花朵。
雖然清朝朝廷在之后也對頂兇的懲處規定作出了變化調節,增加了對不同情況的細化追責,但在司法實踐層面卻仍然未達到震懾遏制的目的,這樣的情況一直維持到清朝滅亡,也沒有太大改善。
結語
為富者面對宰白鴨習以為常,貧困者面對自己被壓迫的慘淡現實麻木不仁,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個時代下的悲劇產物。
而「宰白鴨」,只是作為清朝各種落后陋習的萬千寫照之一。
在貧富不均與封建體制弊端的雙雙重壓下,司法被踐踏,公正被摧毀,
而今人回顧那段歷史,不禁會感嘆于舊中國的黑暗與腐朽,連最應掌握正義的司法機構都如此亂象頻出,足見這個龐大帝國的日暮西山。
在面對這一切民間悲劇而扼腕感嘆之余,我們更應該以史為鑒,常常自我警惕與反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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