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審問是一個古今異義詞,清王朝的審問自然不會像現代社會那樣,被告能在席位上坐的端端正正旁邊還能坐個辯護律師;古時候的審問和拷問可以說是一個意思,加上閻大鏞情況特殊,有關部門自然對他好好“照顧”了一番。
天天不是被人拉上刑架,就是被人從刑架上拖下來,幾天過去,閻大鏞終于承受不住,便供出了實情:原來,閻大鏞的母親24歲就開始守寡,但是當地的縣衙在修訂縣志時卻并沒有將自己的母親列為節孝之人,他心里過意不去,便寫了一篇文章諷刺縣衙。
人們常說文人嬉笑怒罵皆成文章,古往今來寫下譏諷文章的人并算少,這原本算不得是什麼大事,可是閻大鏞偏偏沒有避諱,在文中很多地方直呼皇帝廟號或者名諱。
這下事情就變得不簡單了,清朝的統治者乾隆皇帝又對這些名號稱呼尤為敏感,一個縣衙的小案子立刻就變成了國家級別的大案,這時劉墉意識到自己的機會來了,便順著這條線索繼續追查下去。
這篇文章被閻大鏞收錄在了自己的文集中,他給文集取名為《俁俁集》,當時的縣令李棠知道了這個消息大為震驚,這位縣令十分清楚這篇文集如果被別人看見將會給閻大鏞帶來什麼,心地仁慈的他不忍看到閻大鏞白白丟了性命,便私下讓他偷偷燒掉。
只是在劉墉的追查下,這件事情最終也瞞不下去,劉墉的手下費盡心思,從民間又搜出了兩本未來得及焚毀的《俁俁集》。
人證物證俱在,劉墉便將這件事情一下上報給了乾隆皇帝,皇帝大怒,將閻大鏞判處斬首,連同已經離職的李棠都受到牽連,而劉墉卻憑借這個案子受到了皇帝的嘉獎,不久后就被調任到山西太原擔任知府。
兩條性命變成了劉墉打開升官之門的第一把鑰匙,而他與文字獄的“緣分”顯然還沒有結束,17年后,當他再次來到江蘇擔任學政時,文字案將會讓他的官場之路再進一步。
當時江南一帶的學子得知才華橫溢的劉墉要再度來此擔任官職,都非常高興,其中有一名叫殷寶山的學子將自己的文章投給了劉墉,卻被劉墉發現這篇文章中充滿了對江南官場風俗的鄙視。
劉墉認為殷寶山作為生員是沒有資格妄議朝政的,如果包庇了殷寶山,李棠的昨天就是他的今天,這位精明的官員立刻做出了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他將這篇文章再次上報給皇帝,皇帝果不其然又是同一個反應,于是殷寶山獲罪。
幸運的是,在皇帝的疏忽下,殷寶山僥幸留下了性命,這個案件最終草草了之;不幸的是,皇帝之所以對殷寶山一案不再關心,是因為他的視線被另外一樁案件吸引,這便是在清朝文字獄中很有名的《一柱樓詩集》案。
而這個案件中,又有劉墉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