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之聞不記得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但是從見到封頃竹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就只屬于一個人。
可惜,往事如風不可追,洛之聞一如前世暗戀著封頃竹,封頃竹卻愛上了另一個人。
其實也沒什麼。
洛之聞心想,結婚三年,他早已習慣了。再說,封頃竹不愛他,卻也不會因為沒有感情的婚姻遷怒于他。
起碼他們在法律上,已經是夫妻了。
電梯門再次打開,洛之聞走進地下車庫,開著自己的SUV回家了。
與此同時,位于三十樓的辦公室里的封頃竹,翻開了韓謙山的策劃案。
韓謙山說:“封哥,我覺得嫂子人挺好的,你是不是因為他的臉……”
啪——!
封頃竹猛地合上文件,眼神不善地望過去:“你說什麼?”
“我知道你肯定不在乎臉,而且現在醫美這麼發達,嫂子做完一定很好看。”韓謙山硬著頭皮繼續說,“你讓我查的那個人,根本不存在。你和嫂子好好過日子不行嗎?”
“怎麼可能不存在?”封頃竹的臉色更冷。
“阿文,阿文。”韓謙山攤手,“封哥,你就給我這麼一個線索,我怎麼幫你找人?全中國叫阿文的人太多了,我就算找上十年,也不一定能找到你要的那個。”
封頃竹的下顎隨著韓謙山的話,一點一點繃緊。
韓謙山繼續火上澆油:“全名,長相……隨便什麼特點都行啊!”
“火,”封頃竹用修長的手指輕輕摩挲著文件夾,扭頭看向落地窗,“很大的火。”
“封哥,你是遇到火災,被這個阿文救了嗎?”
封頃竹收回視線,雙手交叉,苦澀地搖頭:“不,他沒有救我。”
——他被火舌吞沒了。
是我沒有救他。
遠處的街道上,洛之聞開著SUV漸行漸遠。
作者有話要說:
啊……轉世的故事可能跟大家想象得不太一樣。
解釋一下,目前的情況是封老大記得前世的一切,但是不記得洛之聞的臉,洛之聞是記得封頃竹的臉,但是不記得以前發生過什麼。
嗯,甜的,馬上就真香。
第2章 可能他真的是我要找的那個人
洛之聞回到家,站在玄關處,小心翼翼地拾起落在地上的廣告單,看了看附近的超市有什麼在減價,又把廣告單折好塞進了口袋。
他和封頃竹的婚房,是封老爺子活著的時候就定下的。那時老爺子拉著他們的手,樂呵呵地說,這里風水好,能保佑他們白首偕老。
洛之聞曾經深信不疑,后來醒悟了。
封建迷信不可信!
但是他的記憶本就不可信。
洛之聞小時候常常夢到封頃竹,憋不住告訴了爸媽,還用稚嫩的筆法把封頃竹的模樣畫了下來。
他爸媽看完,哈哈大笑:“你是見過隔壁住著的封家人了吧?”
然后領著他拜訪了鄰居,也就是獨居的封老爺子,和趁著圣誕假期回國看爺爺的封頃竹。
這一看,洛之聞就賠進去了一輩子。
他拉開冰箱的門,找到一碗洗好的冬棗,抱著回到臥室。
他和封頃竹各有各的房間,至于雙人間……落灰了三年。
洛之聞啃著棗,把平板放在膝頭,瀏覽起娛樂新聞。
他是個幕后作詞人,最近有一首他填詞的歌剛發布。
洛之聞點進音樂APP,看見自己寫的歌高高掛在排行榜第一位,滿意地把棗核吐進小盒子。
那首歌叫《業火》,是洛之聞寫詞生涯最滿意的一首歌。
墻上的掛鐘滴滴答答,他嘎嘣嘎嘣吃完了一碗冬棗,然后去浴室泡了個熱水澡。
泡澡的時候,長滿傷疤的臉微微發癢。
洛之聞用熱毛巾敷了會兒,這是醫生告訴他的法子。
他不是沒想過做醫美,還去了好幾次醫院,但是疤痕打了又長,還會往眼眶蔓延,最后只能作罷。
不過這幾年傷疤已經開始變淡了,尤其是他嫁給封頃竹以后,原本深紅色的疤痕已經變成了淺紅色。
可能他真的是我要找的那個人,洛之聞想,只可惜他不愛我。
洛之聞對著鏡子敷面膜,聽見門鎖輕輕開合的聲音,嚇得差點把面膜撕裂。
緊接著他想起來,這是他和封頃竹共同的家,而他名義上的丈夫已經三個月沒回來過了。
洛之聞對著鏡子深吸一口氣,揭下面膜,披著睡袍走出去:“吃飯了嗎?”
“嗯,”封頃竹站在客廳里,已經脫下了西裝,白色的襯衫衣袖工工整整地卷起,頭也不抬地說,“吃過了。”
記憶中的眉眼在柔和的燈光下軟化了幾分,洛之聞不爭氣地看呆了,繼而搓著胳膊走過去,把封頃竹脫下的西裝抱起來。
“做什麼?”
他的脊背微僵,露出衣袖的一小截手腕暴出了青筋:“幫你掛起來。”
封頃竹眉頭微蹙:“放著吧,家里有請阿姨,不需要你忙。”
“沒事,順手的事。”洛之聞把衣服抱進了封頃竹的臥室,聞著淡淡的檀香,嘆了口氣。
在家里點檀香是封老爺子的習慣,他和封頃竹住到這里以后,也點上了。
客廳里傳來封頃竹的說話聲,緊接著大門被打開又被關上。洛之聞緊繃的神經隨之一松,趴在封頃竹的書桌上眷戀地吸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