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發生在 21 世紀初,轄內某個山村修路進村,需要處理一口已廢棄的公用水井。
施工人員在井里,發現了一具觸目驚心的尸骸。
尸體的肉身已完全腐爛,褐色的污水與骸骨攪拌在一起,仿佛一壇釀造過久的醬菜,臭氣沖天。
法醫告訴我們,他身上,有他殺痕跡。
而順著痕跡追尋下去,我們找到的卻不僅是兇手,還有深不見底的「惡」。
1
一開始,我們是抱著很有可能會是無頭公案的心去處理的。
因為根據法醫推斷,這具尸體至少在井水里浸泡了兩年以上。
而且,我們沒有從他身上或井里,找到任何與他身份有關的線索。
法醫從骸骨上找到的重點有兩方面:
第一,被發現時骸骨頭與身子已分離,喉骨上有利刃傷,推斷為致死傷。
第二,骸骨左腳小腳趾缺失,骨傷形成的時間應比喉骨利刃傷更早。
總結尸檢結果,只用簡單一句話就能概括:
男性,身高 1.65 米左右,死亡時年齡約在 40-50 歲之間,骸骨浸泡時間為 2-3 年之間,死因為割喉甚至是斬首,尸骸小腳趾缺失。
即我們只獲得了一個死者的生理特征,那就是這個人,他沒有小腳趾。
說不好是乞丐或者流浪漢,那就更沒得查了。
況且,這井所在的村子特別偏僻,從縣城開車上去都要一個小時以上,現也只有不到四十戶人家。
我們查過公安戶籍系統,發現近五年來,村里都沒有報過失蹤的案件。
這意味著,死者大概率不是該村人,甚至不是本縣人。
我們迅速在縣電臺、電視臺、報紙上發布了公告,在全縣范圍內尋找符合特征的失蹤者。
本以為不會有線索,但沒想到的是,很快,就有個年輕女性來到刑偵隊。
她叫韋敏敏,二十二歲,大學剛畢業,無業。
我連忙接待了她,因為她這姓氏在本縣并不多見,主要是聚集在發現尸體的該村莊里。
而她見到我,第一句就是:
「那個尸體,可能是我爸。」
隨后,她開始解釋來龍去脈。
原來,她只是家鄉在這,并非在這里長大。
據她所說,因為小時候母親不幸去世,她從小就被送到外婆家生活。
她的父親,叫韋宗正,正是該村人。
在她成長歷程中,父親一年最多出現一兩次,雖然次數少,但一定會出現,十多年來都是。
但最近三年多時間,她都沒有見到父親了,幾乎是處于失聯狀態。
所以這一次,她是趁自己剛剛畢業,在正式踏入職場前,來尋找父親的。
但很明顯,她找不著。
她回到該村,卻發現父親的住所早就已經被夷為平地,村里居然也沒有人知道父親的去向。
原本都打算放棄的了,但是,正好看到了我們發出的公告。
印象中,她記得自己父親的腳在干農活時,曾被鋤頭給弄傷過。
所以她來了。
2
我們馬上安排了 DNA 檢測,同時也拜訪了該村的村長,韋村長。
他年近六十,白發稀疏,頗有些道骨仙風,是村里德高望重的長者。
我們提到了韋宗正,也提到了韋敏敏,韋村長卻表示:
「不知道。」
說真的,我真沒見過這樣跟人溝通的,他說完「不知道」之后,就沒有任何其他的話了。
我們大眼瞪小眼大半個小時,愣是什麼信息都沒有獲取到。
村民的走訪也是一樣,基本上沒人理會或尊重我們的工作。
這個村子,仿佛約定成俗不跟外人打交道一樣,我們什麼都問不到。
這已經很奇怪了,然而更奇怪的事情也發生了。
韋敏敏與該尸骸的 DNA 比對結果出來了:
排除生物學父親關系!
即是說,這具尸體并不是韋敏敏的父親。
最后一個可查的線索也斷了,我一度認為,這尸骸可能真查不出是誰了。
韋敏敏卻不罷休,她再次來到刑偵隊,說她可以提供相關的線索,但我們要幫她去找:
「在村子西邊,有一棵大槐樹,槐樹后面是隆起的土坡,你們幫幫忙,去那里挖!」
她說得斬釘截鐵,信誓旦旦,仿佛那片土下,真埋著她的父親。
但當我們問她從哪里知道的時候,她又說不出來。
如果她知道自己父親已經不在人世,為何她一開始說的是「回來找父親的下落」呢?
如果她早就知道父親被埋在了那里,那為何她還要跟那具井中尸進行親子鑒定呢?
疑點滿滿,她一個都不能解釋。
但她也沒有用撒謊的方式給出一個答案。
她尚未涉世,連說謊都不懂,表情卻異常堅定。
所以即使無憑無據,我還是信了。
我把這事匯報給隊長老徐,他批準了我的行動,讓我多帶幾個人過去挖。
而且他還叮囑我,要注意時間,不要村里人多的時候去,盡量避開村里人。
我聽了,因為上次走訪的徹底失敗,對這個村子我也做了些打聽——
他們異常團結,村里的一草一木,若非村長批準,都不容得外人去動。
很閉塞,甚至有些封建。
3
我們選擇在尚未天亮的早晨,去到韋敏敏所示的地點進行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