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到什麼程度呢?
他叫韋志建,今年七十七歲。
雖然他仍老當益壯,雖然案發是在三年前,他還能年輕個三歲……
但是,你說一個七十四歲的老漢,能輕易殺死三個人,我們還是難以相信的。
這里面,可是包括兩個四五十歲的壯年,一個年輕力壯的青年女性。
沒錯,韋志建把韋宗正的死,也供述出來了。
他說他一共殺了三個人。
包括割喉后扔進枯井里的那具骸骨,遭受石刑掩埋在地下的那具骸骨,以及韋宗正。
且不說犯案手段涉及搬運、投擲石頭這種非常需要體力的方式,單是把幾個人天南地北地搬到不同的地方,就已經非常耗費體力了。
可是,韋志建卻擁有非常決定性的證據。
他率先交代了第三具尸體,即韋敏敏父親韋宗正的藏身之地。
最重要的是,我們通過他的供述,確實找到了韋宗正的遺骸!
一塌糊涂的遺骸。
他被埋在了村莊東邊的竹林下,我們把他挖出來的時候,在場的工作人員都被嚇到了。
一片泥濘漆黑的土地中,赫然躺著一具完全燒焦的遺骸。
與遺骸一起被挖出來的,還有眾多的木炭。
而因為全身皮肉在生前都燒焦了,以至于埋葬三年之久,他仍然沒有完全腐化。
出土的他,是一半焦尸一半枯骨的狀態,仿佛還有一層皮在他身上,但明顯他的肉體早已不復存在了。
他的雙眼就像兩只黑洞,深不見底,嘴巴也因為痛苦而大張著,我甚至能聯想到他生前的掙扎與吶喊。
非常可怕。
同行的法醫第一時間查看了遺骨狀態,從他的蜷縮的姿勢作出一個殘忍的初步判斷:
他是被扔進坑里,活活燒死的!
在我們找到韋宗正的遺骸之后,終于認真對待韋志建所謂的「自首」了。
因為,這至少說明,韋志建是知道三年前到底發生什麼事的。
不然他不可能會知道韋宗正準確的藏尸地點。
6
在接下來對韋志建的審問當中,他有條不紊地供述了自己三年前犯下的罪行:
三年前,他與韋宗正因為耕地的原因鬧了矛盾,并結了梁子。
當晚,他越想越不順氣,就決定去報復韋宗正。
他知道韋宗正夜里有個習慣,就是睡前到村頭的小賣部買瓶啤酒喝。
于是他尾隨了韋宗正。
并在某段沒有路燈的小路上,用石頭猛砸韋宗正的后腦勺,使其昏迷過去。
而后,他把韋宗正拖行到了我們發現尸體的地方,挖好坑,扔進去。
為了掩蓋尸體的真面目,他收拾了一些木柴,扔進坑里放了一把火。
等燒得差不多了,才把泥土重新蓋上去。
但是恰好這時候,被一對路過的父女發現了他的暴行。
于是他轉身就把這父女倆也殺死了,可是韋宗正的坑已經填平了,他只能另想他法。
于是,該父女中的女兒,被他拖到了那棵大槐樹下,挖坑砸石頭掩埋。
而父親則被他拖走,扔進了那個水井里。
這就是整件事的真相。
另外,他三年前所用來挖坑的農具都還在家里,可以當成證據,他也可以去現場指認。
反正他的認罪態度非常非常好。
只不過,聽完他的供述,我跟趙俊人都傻了。
連證據都給我們準備好了,說不是故意認這個罪我們還不信了。
但問題是,七十四歲啊。
一晚上殺了三個人,拖著尸體奔波數里去掩藏。
如此大動干戈,就算是訓練有素的運動員都不一定能干得來,這份供述就跟開玩笑似的。
而如今,他也七十七歲了。
這個年齡別說是我們了,法律都動他不了。
雖然能抓,雖然會判,但毫無意義,他很有可能一分鐘牢都不用坐。
只要不瞎,都能看得出來他是來頂罪的。
因為許多細節,他都無法圓過來。
比如最簡單的,那對被害的父女是誰?
他的回答是不知道,因為不是村里人,有可能是外地路過的。
對,三更半夜,有一對父女徒步路過一個離縣城都要二十多公里,坐落在大山里的偏遠村莊。
怕是在侮辱人的智商。
所以,更重要的問題其實是,他是在為誰頂罪呢?
因為我們查到,這個韋志建,他是一個五保戶,是個孤寡老人。
沒有子嗣,沒有親人,就只剩他一個人。
無法從他的親友出發,我們一時間還真沒有懷疑對象。
在對那對「父女」的身份進行核實的同時,我們也只能繼續針對韋志建進行偵查。
講道理,如果長時間沒有其他線索,而上面又給壓力下來的話,我們真的有可能被迫把韋志建當成犯人結案。
畢竟三具尸體,很嚴重了。
但沒等我們這個切入點深入查下去,又有更大的轉折接踵而來。
7
這個轉折,是韋敏敏帶來的。
關于這個人,其實我們一直沒弄清楚她的來歷與目的,尤其是她為什麼會知道藏尸地點這件事。
顯然,她對我們隱瞞了大量的信息。
而這一次,在她終于見到了自己父親的尸體之后,她再次主動找到我們,說是有要緊事要告知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