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生物學上的母親,折磨了我十數年的瘋子。
我幾乎不敢承認照片里的這個人是我媽。
我媽精致利己,我媽冷血無情。
自我記事起,我媽總立于不敗之地。
這還是我第一次見我媽如此狼狽。
后脊發寒。
我愣在原地時,霍厭再度靠近。
霍厭貼在我耳邊,輕聲道:「哥,伯母已經把一切都告訴我了。」
他合上手機。
繼續道:「如果不想你的過去被其他人知道,就乖乖跟我回家。」
10
話落,我臉色煞白。
虛幻如泡影般美好的一切被霍厭的一句話戳破,我又想起了曾經。
那時我還不叫陸年。我被稱作野種,如老鼠般茍活在陰暗骯臟的紅燈區里。
我自私,我卑劣。為了活命,我自己都不記得我都做了些什麼上不得臺面的事。
如果這一切被其他人知道……那麼我所苦心經營的一切,會被徹徹底底的毀掉。
于是我拽住霍厭的衣袖,顫著嗓音祈求道:「求你……別把那些事告訴別人。」
我亂了分寸,回過神時,溫潤的液體沿著眼尾滑落。
霍厭眉目低斂,接著俯身,在我眼尾落下一吻。
他說:
「哥,別哭。」
「你哭了,我會心疼。」
說話時,霍厭眼底滿是溫柔。
好似他真的還是十年前的霍厭,那個滿心滿眼都是我的小狗。
可我知道,霍厭早就變了。
他早已不再是十年前那個單純好騙的小少爺。
是我親手毀了一切。
11
那日過后,我被霍厭帶走。
但他沒帶我回霍家,而是蒙著我的眼,將我帶到了一個全然陌生的地方。
那是一座孤島,島上建著一座別墅。
里面家具齊全,擺放著大量游戲卡帶和 cd。
卻唯獨沒有信號和網絡。
別墅像是金絲籠,而我是被關在籠子里的金絲雀。
剛到別墅時,我惶恐不安。
我以為霍厭會殺了我,亦或者虐待我,把我變成我媽那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
但是并沒有。
霍厭什麼也沒做,他只是像十年前我還在霍家時那般,黏著我,纏著我。
就好像我沒有拋棄他,他也沒有囚禁我一樣。
但有些事到底和十年前不同了。
十年前我還在霍家時,霍厭同樣很黏我,卻不是現在這種黏法。
那時,我可以自由上學,自由進出家門。
就算偶爾回來晚了,霍厭最多也只是抱怨兩句。
現在卻不同。
某日夜里,我外出散心。Уž
島嶼上雖沒有其他人,但島嶼很大。
霍厭不許我離開,卻允許我在島嶼內活動。
那日天上有流星,我覺得有趣,便在外面多坐了一會兒。
只是一會兒而已,加起來攏共不過半個小時。
可回到別墅后,我卻見霍厭跌跌撞撞地向我跑來。
紅著眼問:「你剛剛去哪了?你又想丟掉我是嗎?」
那夜,霍厭緊緊抱著我。
像是恨不得將我揉入骨血,將我拆吞入腹一般。
且那一夜,霍厭自我們再次相逢后,第一次占有了我。
像是生怕寶物被人偷走的小狗般,瘋狂地在我身上留下氣息和印記。
直至天明。
12
次日,我學到了一個新的名詞。
「棄犬效應」。
被拋棄一次的小狗,會在回到主人身邊后變得很乖,并寸步不離的黏著主人,生怕再度被遺棄。
一如現在的霍厭。
霍厭搬倒了我媽,搬倒了霍先生,并順利繼承了霍家。
霍家企業遍布全球。
按理來說,霍厭這個掌權人應該忙的腳不沾地才對。
但并沒有。
自相遇后,霍厭大多時間一直都待在別墅,待在我所在的房間里。
并且,霍厭養成了一個很不好的習慣。
他把我當成了安撫娃娃。
看文件時要抱著我,看電視時要抱著我。就連吃飯,都要親自動手喂我。
霍厭像是得了皮膚饑渴癥的病人般,無時無刻不在渴求我。
或許是繼承了我媽冷血因子的緣故,我并不喜歡這樣親密的觸碰。
但每當我想要掙扎時,霍厭放在我腰間的手就會收緊。
隨后眼巴巴的盯著我,啞聲祈求道:「哥,求你。」
「別不要我。」
說話時,霍厭眼尾泛紅,倒真像一只可憐巴巴的小狗。
我嘆了口氣,因一時的心軟,縱容著霍厭繼續亂來。
13
我并不喜歡男人。
至少我自己是這麼認為的。
十年前我會勾引霍厭,不過是因為我媽的命令。
拋開命令,我其實是一個和我媽一樣冷血自私的表子。
我不愛男人,亦不愛女人。
與霍厭分開的那十年里,我從未和他人發生過關系。
我一直帶著溫和無害的面具,去做他人口中好脾氣的陸教授。
這并不是因為我喜歡,而是執念。
我想活在陽光下,我想做一個正常人。
想像蕓蕓眾生一樣娶妻生子,工作忙碌,直至死去。
可霍厭的出現打破了一切。
我成了霍厭的禁臠,整日待在別墅里,如同提線木偶般,供霍厭一人玩樂。
平心而論,霍厭對我算不上壞。
在別墅里,除了自由外,我什麼都有。
名貴的珠寶,最新款的娛樂設施,五星級大廚專門訂做的食譜。
我被嬌養著過了半年。
只是……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被困的半年里,我終日渾渾噩噩,幾乎要喪失自理能力,變成霍厭的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