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依舊,海風依舊。
太陽在頭頂,毫不留情地曬著我。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突然驚醒的時候,覺得臉上被濺了水。
“你真不怕死。”
我聽見聲音,扭頭看過去。
那個叫凌野的簡直就是個鬼魂,而我就是白天還撞鬼的倒霉蛋。
“你怎麼還在?”我問。
而且怎麼又晃悠到我旁邊了?
此時此刻,他脫掉了那件黑色的T恤,光著上半身,那條寬松的花短褲沾了水,濕了。
他躺在我不遠處,雙臂張開著,躺著的時候還翹著二郎腿。
他說:“還好我在,不然你今兒就能被曬成咸魚干。”
我特煩別人說我是咸魚,我很上進的!
我不想理他,翻了個白眼,繼續望天。
海島的天干凈到除了藍色什麼都沒有,我試圖找一只鳥都失敗了。
就這麼躺了一會兒,伸手摸過背包,準備掏出耳機聽聽音樂,耳機剛拿出來,我就聽見旁邊有人哼起了歌。
凌野唱的是《張三的歌》。
雖然我討厭這個人,但不得不承認,他隨口哼的幾句蠻好聽。
我攥著耳機,側耳傾聽,結果他唱了沒幾句停下了。
我扭頭看他,發現他正狡黠地望著我。
不知道為什麼,那一瞬間我仿佛是偷了人家東西的竊賊被正主逮了個正著,莫名其妙就心虛起來。
我趕緊戴上耳機,拿過手機翻找歌曲。
當我的耳機里終于傳來音樂聲,我不用擔心聽一半就沒聲音了時,那個叫凌野的家伙竟然起身來到了我身邊。
他身上出了汗,薄薄的一層,在陽光下發著光似的。
他蹲在我旁邊,低頭看著我。
在他問出“在聽什麼”的同時,這個人非常欠揍地拿過了我的一只耳機。
那一刻,我很確定,我尷尬得想死。
因為就在半分鐘之前,我特意找了《張三的歌》來聽。
不過,凌野這一次沒多話,沒故意讓我難堪,而是干脆地坐在了我旁邊,安分守己地聽起了歌來。
我們要飛到那遙遠地方看一看,這世界并非那麼凄涼……
齊秦的音色跟凌野的相當不同,齊秦一開口就有種空靈透亮的感覺,唱腔極有技巧,而凌野,他的聲線更低,唱得也很隨意,絲毫不在乎聽者的感受。
但不知道怎麼了,我在聽齊秦唱這首歌的時候,竟然懷念著剛剛凌野亂來的幾句。
我關掉音樂,收回耳機,拿著東西準備回去睡覺。
“你是張三。”凌野突然說,“我是李四。”
“……你有病?”
凌野躺在沙灘上大笑,我也實在搞不懂他究竟在笑什麼。
第5章
我在“島”度過的第一個夜晚,也挺不平靜的。
那天從海灘回去,大白天睡了一覺。
這一覺睡得舒服,睡到了傍晚。
傍晚醒過來的時候打開窗戶看天,粉紫色的夕陽,美得我覺得這都不是人間了。
正享受美景呢,結果又看見了那個飛不高的破風箏。
我關了窗,眼不見心不煩。
在光線逐漸暗下去的房間里發了會兒呆,然后開燈,打開背包找出了筆記本和鋼筆。
我平時寫稿都是電腦打字,噼里啪啦,手速和腦速同時在線的時候效率非常高,但也有兩者都不在線的時候,而且這種情況居多。
這次出來,我打算返璞歸真,用紙筆寫最后一章,總覺得這樣效果可能更好。
最后一個章節,預計一萬字,給主角一個圓滿的交待——他的圓滿就是死。
在這個故事里,主角的死才是最完美的謝幕,是給骯臟生活的一記重拳,所以他的死法必須深刻富有力量。
我坐在桌前,眼前很快就浮現出了主角的形象。
他的長相對我來說具體又模糊,我在創造這個角色的時候,知道他眉眼應該什麼樣,知道他身高多少體重多少,也知道他背上有幾道傷疤,但絕對不會代入生活中任何一個真實存在的人,那樣會讓我寫不下去。
我的主角,就是最牛逼的,是現實生活里根本不會存在的英雄。
寫了一段,二百來字,手酸了。
人真的是會退化的,以前上學那會兒,考試作文八百字,手寫完也就甩甩就好了,現在矯情得要死,二百字就累死累活不干了。
我反復重讀那二百字,覺得還算滿意,今天的工作到此結束。
如果我的編輯知道我一天就寫了二百字,可能會打算拉著我同歸于盡。
差不多六點半,房間電話響了,我一接起來,是周映打來的。
她說:“下樓吃飯啊!”
這會兒我才想起來,今天我“值日”。
中午那一頓飯估計大家吃得都不開心,而我恰恰擅長自動過濾不開心的事,所以就過濾掉了今天晚上我還要繼續給他們做飯的這件事——說起來,我長這麼大真的很少被什麼事困擾,也真的很少記仇,唯一牢牢記得的就是網上那些說我寫的是廁所讀物的家伙,我記恨他們。
“唉,不好意思,我剛剛一直在工作,忘了下去做飯。”雖然并不是這麼回事,但借口還是要找的,而且還得冠冕堂皇一點。
周映笑了:“都做好了!你下樓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