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有點意外的,心說這是有人擅自跟我調班?還是說那可笑的“值日”根本就是他們耍我的?
掛了電話之后,我滿腹狐疑,想著如果被我發現他們耍我,我肯定是要理論一下的。
我揣著心思下了樓,一眼就看見了院子里的桌上擺著的飯菜。
正經八百的飯菜,不是我中午那種糊弄的方便面。
這時候,菜已經都端上來了,電飯煲就在旁邊放著。
一個男人在門外背對著我們抽煙,周映蹲在門口逗貓,程老板回頭看了我一眼問:“不好意思,你哪位?”
好家伙,真是喝斷片了。
周映跟他說我就是陳醒,今天新來的住客。
程老板從柜子里拿了瓶酒,過來笑著問我說:“來一杯?”
“不了謝謝。”
當我的視線再掃描到另一個人的時候,那個叫凌野的正一灘爛泥一樣懶洋洋地坐在桌邊的椅子上,還翹著該死的二郎腿。
我說:“常蹺二郎腿會得血栓塞。”
凌野扭頭看看我,我拉過椅子琢磨了半天自己該坐哪兒。
他的旁邊,不坐。
他的對面,更不坐。
不想挨著他,也不想看著他。
“是嗎?”凌野說,“我以為就只是影響精子形成呢。”
我翻了個白眼,又給這人貼上了“低俗”的標簽。
周映他們都過來了,五個人一起吃晚飯。
我問周映:“值日那事兒到底真的假的?”
“真的啊。”周映說。
“那今天晚上……”
“啊,”周映了然,“今晚這頓是程哥做的,他醒酒之后說你今天剛來,休息休息,他替你。”
我感激地看向了程老板。
他這個老板,雖然看起來整天迷迷瞪瞪的,但人應該還不錯。
我當時是這麼想的。
不過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其實這頓飯是凌野做的,那句“休息休息,我替他”也是他說的。
做好事不留名。
這小子挺行。
第6章
我對凌野是有偏見的,歸根結底有兩個原因。
第一,初印象糟糕。我剛來時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樣子實在有些惹人煩。
第二,日常手欠嘴欠。我平時生活中雖然是個喜歡呼朋喚友出去玩樂的人,但在交朋友方面是很挑剔的,話要投機,也不能太有低級趣味。偏巧,凌野就是跟我話不投機還沉迷于低級趣味的人。
我所謂的低級趣味,包含很多層面。
凌野倒是不會對異性或者同性進行什麼惡心人的騷擾,但那張嘴也是夠欠夠賤,我不愛聽他說話。
因為對這人沒什麼好印象,也就不愛搭理他,大部分時間我就躲在房間里。
寫稿這件事,講究個緣分,偶爾我跟故事沒緣分的時候,就開了窗,趴在窗邊進行人類觀察。
據我觀察,住在“島”里的人都愛自稱島民,而且這幾個家伙在這里住的時間最短的是那個叫李崇的,來了一個多月,自稱是個流浪詩人。
我對詩人沒有偏見,但李崇的詩挺讓人摸不著頭腦的。
不過,我覺得他肯定是個天才。我之所以這麼說,是有依據的,因為一般來說,我看不懂一本書,不是書不行,是它太牛逼,膚淺的我讀不懂罷了。
李崇最喜歡做的事就是站在青旅院子外面背對著門口抽煙,我保守估計,他一天得抽一盒。
有時候我會勸他:“兄弟,記得每年體檢。”
至于來得時間最長的,除了程老板,就是凌野了。
當我得知凌野已經在“島”住了三年的時候,我甚至懷疑他是不是想熬死整天酗酒的程老板,然后順理成章地繼承這間青旅。
我問給我透露八卦的周映:“他把這兒當自己家了吧?”
“是唄。”周映坐在樓梯上扒拉她的吉他,她曾經是一個挺火的搖滾樂隊的吉他手,跟主唱談戀愛,結果主唱劈腿了,姑娘直接揍了那主唱一頓,然后從此封心鎖愛,來當起了島民。
挺瀟灑的一姑娘,這些人里我最喜歡她。
不是那種喜歡,是那種喜歡。
周映說:“你對野哥挺感興趣啊?”
“……姐姐,我一直當你是個耳聰目明的修仙人,沒想到,修仙修得腦子不清醒了啊!”
周映就笑:“我修個屁的仙!”
我跟周映說:“你教我彈吉他唄。”
說真的,不是故意沒事找事,不是故意跟漂亮姑娘套近乎,我是真想學一門手藝,等回去之后,炫個技。
而且,周映教我彈吉他,肯定不能收費,我出了這個島,上哪兒能找到這麼牛逼的老師去!
看吧,我這人就是這麼膚淺,就是這麼虛榮,就是這麼詭計多端。
“找凌野教你去,他也會。”周映說,“我彈吉他的技巧,只傳女,不傳男。”
正說著,凌野手里拿著他那破風箏又從我面前晃悠了過去。
“他?”我說,“他彈棉花吧!”
“你還真別小瞧他。”周映說,“那家伙有點東西的。”
我看過去,凌野在院子里傻子似的扯他那風箏呢。
蝴蝶樣式的風箏,才剛飛起來,就掛在了歪脖子樹上。
“他是不是對風箏有執念啊?”我問周映,“怎麼見天兒在那兒放那個破風箏。”
“人家那不叫放風箏。
”周映說,“他說這叫‘捕蝴蝶’,是一種行為藝術。”
還行為藝術?
我覺得他就是有毛病。
我跟周映說:“你看著吧,不出半年,這人準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