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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
林軒很就認伙份!
詫異。
古期,妖魔曾經繁榮,個種群。與妖獸些類似,但個最同點。
妖獸級,法力媲美元嬰期修士,才能靈智,化成。
而妖魔論個等級,怕相當于靈期菜鳥魔怪,智慧也同樣能與類相比。
換句話,牠們算另個智慧種族。
如此。與類紛爭就激烈。至最繁榮期,與類搶奪起界統治權。
類自然將自己萬物之靈位易讓。
而且候修真界繁榮。更超過如今倍止。
林軒曾經過古籍,據類修士還用計,讓妖獸與些魔怪之系,也變得惡劣無比。
然后與些化形期妖獸談判,雙方聯,共同對妖魔戰。
結果而,古修士實力本就比妖魔勝籌,更別還加妖獸個盟友。
結果妖魔敗,最后得屈膝投。
然而古修士杰之士卻頗,并愿接受對方投,原因無,如今類實力占,然而俗話得好,,,萬某個期,雙方力量對比逆轉,候麼辦!
量非君子,無毒丈夫,與其留個隱患,如現就勞永逸,徹底將顆毒瘤鏟除。
于拒絕對方投,繼續對妖魔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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