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社會的時候,神州極北邊陲還是戰亂之地。
這里眾多小國林立、異族侵擾,互相征伐、連年打仗。
本地有個小伙叫宋鄂,年輕氣盛想要建功立業。
選擇了一方勢力參加了軍隊。
臨行前辭別自己沒過門的媳婦,答應最多三年,一定會衣錦還鄉。
到時候騎著高頭大馬,抬著八抬大轎風風光光的娶她。
姑娘見心上人有如此大志,自然支持。
于是含情脈脈的點頭答應。
“你去吧,我等著!”
“三年五年我都等!”
二人分別后,這個癡情的女子便每天盼著愛人歸來。
每天坐在半山腰等,一邊等,一邊甜蜜的笑。
一邊一針一線的給自己做嫁衣。
一年
眼看著新的嫁衣變舊了,于是拆了再做;
兩年
嫁衣蒙塵,只能重做;
三年
千針萬線拉不回心上人,萬千思念不見那人影
可姑娘還在堅持,任誰勸說也不聽。
只是一邊唱歌,一邊不停的重做嫁衣。
“你說三年以后回來,我等到月上東山,月眉彎彎,清淚兩行也彎彎,我盼伊人望眼欲穿。”
“你說天黑以后要來。我等到兩鬢霜白,發絲斑斑,清淚兩行也斑斑,我盼伊人萬般心酸”
嫁衣不知道重做了多少次,十指盡皆磨破,滴落鮮血使的嫁衣紅的更加嬌艷。
第526章 明月環,相思
《禮記內則》有云:“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意思是女子滿十五歲結發,用笄貫之,所以稱女子滿十五歲為及笄,表示她已經到了出嫁的年齡。
注:笄(),束發用的簪子。
古時候,人成熟的較早,所以女性出嫁的都很早。
這女子一等情郎就是七年,轉眼到了桃李年華。
二十二歲的年齡,放到現在大學還沒畢業,正是風華正茂。
可別忘了那是神州古漢時期。
據《漢書惠帝紀》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算”是當時計征人頭稅的一種計量單位。
十五歲以上、五十六歲以下的國民都要繳納人頭稅。
每人稅款金額一百二十錢稱為“一算”。
五算就是七百二十錢!
也就是說如果適齡不結婚就是違反當時政策要繳五倍人頭稅的罰款。
這個罰款在當時可非常高了:
以整個西漢的糧食均價每石一百錢上下的標準來算七百二十錢可以買到七八石糧食至少是一個成年人一年的口糧!
在那吃都吃不飽的年代,女子承受來自家庭的壓力可想而知。
更何況,還有各方面的流言蜚語!
終于有一日,這個癡情的女子妥協了。
“爹、娘、兄長、嫂嫂,這麼多年我閨中不嫁,連累了你們。”
女子說完之后,朝著所有家人深深一拜。
“請再給我三天時間,三天后那人若是再不歸來,就請為我說媒。”
“無論未來夫家狀況如何,女兒都無怨無悔!”
女子家人七年都支持她了,怎麼還會在乎這三天!
也都知道女子心里凄苦,于是含淚點頭答應。
這三天中,女子始終坐在半山腰青石上眺望遠方,不吃不喝不眠。
一邊哭,一邊把那反復縫了無數遍的紅布,再次做成嫁衣。
只是這次落在上面的血,除了手上的,還有眼中滴下來的
三天后,等家人尋來時,女子已經雙目失明。
本就年齡太大,如今又身有殘疾,女子自然更難出嫁。
就在一家人愁云慘淡的時候,那一夜,女子自己摸索著走出家門,身披血紅的嫁衣,在她等了七年的地方引火自焚。
被人發現時,佳人早就香消玉殞,唯有那浸滿了血淚的嫁衣,高掛在枯樹上。
風中,還依稀回蕩著那首《明月環、相思》。
“你說天黑以后要來,我等到兩鬢霜白,發絲斑斑,清淚兩行也斑斑。”
“我為伊人,轉眼半百”
女子死后,被其家人就地掩埋。
從此這個地方就被附近村民稱為“孤女墳”。
起初一切還算平靜,直到半年后。
夜間路過的,總是能見到嫁衣女子坐在青石上遠望。
有人要敢靠近,女子還會輕聲細語的問話。
“先生可是奔赴遠方?”
“能否為奴家帶一句話:我,還在等他”
雖然女子化鬼后沒害過人,但村民也都心中恐懼。
畢竟人鬼殊途,哪個不怕?!
于是聽從了一個云游道人的話,在她死的地方建了一座閻王廟。
并且附近山民都前來祭拜,香火不斷。
這招果然管用,從此再也沒人見到過那苦命的女人
“我去!這麼邪乎?!!”
聽了修車人的講述,本就有過“另類接觸”的小王可嚇壞了。
但俗話說得好:
什麼樣的人養什麼樣的鳥,什麼樣的官帶什麼樣的兵。
小王跟著周利民所長工作這麼多年,自然有滿腔的責任感!
萬一要是真著火了呢?!
這要是燒起來,附近都是深山老林,國家得損失多少財產!
想到這里,小王緊了緊身上的警服,壯起膽子打開車門。
“今天我就不信了,必須上去瞅瞅!”
“李哥,過一會兒要是接不到我的消息,你們就趕緊打電話給小九!”
“告訴他告訴他我特麼又撞邪了,等著救命呢”
同樣是周所長帶出來的人,小王責任感這麼強,小李自然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