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還記得你曾經救過一個人嗎?」
「什麼時候。」
「在你生日的那天。」
「……」
我猛然在記憶中想起,似乎好像是有這麼一回事。
那天我生日,趙紅梅卻帶了男人回家,我無處可去。
四處晃蕩時, 在一個小巷子里遇見了一個受傷的人。
我救了他,把他送到了醫院,還將自己攢錢買的小蛋糕給了他。
告訴他:【今天是我生日,但沒人記得, 所以祝福送給你,希望你能替我用了。我不會說話,只能用手比畫,也不知道你能不能看懂。】
當時夜色太黑, 我沒太看清那個人的臉。
如今回想起來……不會……
「對,那個人就是我」
我:「……」
所以, 不論因果。
夏天周而復始, 該相逢的人終會再相逢。
22
我叫林瑤。
從小命就不好,三歲喪父,七歲失聲, 十三歲時被我媽扔在出租屋跑了。
而十三歲那年, 我也遇見了徐硯周。
他是個混混, 是來管我要債的債主。
沒想到這債一欠, 就是十年, 而且還有拖欠的趨勢。
讀高中的時候,曾有人說,經常看見我去舊街那種地方。
說我不是好人家的女孩,是太妹,是混混, 看起來是給錢就能睡的樣子。
于是他和幾個男生放學后圍著我,滿臉淫邪地問我:「要多少錢,才能跟你睡一晚?」
我氣得發抖, 回家跟徐硯周告了一狀。
那也是我第一次仗勢欺人地跟徐硯周告狀。
當天夜里, 徐硯周就讓人把那幾個男孩綁到了廢舊工廠。
他踩著他們的頭, 踢斷了他們的腿。
整個工廠里都回蕩著他們慘叫的動靜。
我氣不過,也打算拎著棍子補一下。
一雙大手卻從后制止了我。
徐硯周從我手里接過了棍子。
將我手上的灰拍干凈。
他看著我的眼睛帶著純粹笑意,溫和而又干凈。
所以我這一輩子都記得他跟我說過的話。
他說:「瑤瑤, 我可以是混混,你不行。
「你會永遠,永遠地光鮮亮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