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離婚
是什麼時候開始后悔結婚的?其實黎黎也說不清楚。
電話那頭,林雨打趣她,是不是名字起的不好,黎黎,離離,一語成讖。黎黎對著空氣,遙遙地給她一記白眼,過得不幸福,叫百年好合也沒有用。
黎黎和元辰是大學校友,學長學妹,自由戀愛。兩個人一心想從校服走到婚紗,沒結婚前,人生目標一致,驅動力十足。
他們像大多數情侶那樣,濃情蜜意的時候,憧憬婚姻是一切美好的開始。
七年之癢還沒到,就相看兩相厭,鬧到要離婚。也許寡了淡了,雞同鴨講的時候,婚姻就是一切不幸的開始。
“元辰,我想離婚了。”
午后陽光正好,難得兩個人都休假,沒有矛盾,沒有爭吵,甚至還沒開口說今天的第一句話。
黎黎出奇平靜地提出離婚。
黎黎從來不說分開,她和元辰在一起十年,一個女孩子最好的雨季花期,都給了元辰。
元辰自尊心極強,不喜歡被試探被反問,黎黎知道用分手做籌碼,換不來元辰不哄她。所以,吵得再兇黎黎都沒說過算了。
甚至,黎黎知道如果說了分開,元辰也不會挽留,只會說好,那就分開。
黎黎很珍惜感情,也許正因為這樣,元辰以為黎黎永遠都不會離開。
總有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棵稻草。
黎黎真的受夠了,受夠了元辰有事從來不說,受夠了元辰情緒隨心情切換,受夠了元辰一切以自我為中心。
午夜夢回,黎黎自己都覺得當初眼盲心盲,所以才跟元辰堅持到了今天。
離婚有等待期,要一個月。
提交申請以后,黎黎就不想再等了。她要從家里搬出來,哪怕是去住酒店,哪怕要睡大街睡天橋。
這里是黎黎和元辰的第一處固定資產。黎黎現在還能想起收房時候的激動雀躍。過了 5.6 年的光景,當初空曠的新房,現在滿滿當當。黎黎想一次性收拾走所有,真的不容易。
她半扔半收,整理了一箱子自己的東西。元辰就站在旁邊,看著她,沉默不語。
“黎黎,你到底為什麼要離婚?”元辰慣常冷靜的眼眸,閃過一絲苦楚。
“元辰,沒有意義了。”
黎黎覺得沒什麼好說的,她是一個感受至上的人。元辰讓她感覺不到愛,她不想再等了。
黎黎拿著箱子,頭也不回地走了。元辰站在客廳,紋絲未動。
走廊的燈光,隨著開合的門,亮了又滅了。
元辰最初愛上黎黎的時候,不是因為她多美,而是因為她永遠快樂,永遠積極,就像一株向陽而生的太陽花。
只是這顆小太陽,好像不再耀眼了。也許是能量耗盡了,黎黎連自己都沒辦法照亮了,更別說感染元辰了。
雞毛蒜皮最磨人心。意見不和,免不了吵吵嚷嚷,這個過程,夫妻雙方都在盡可能地保全自己,攻擊對方。
最親密的愛人,也是最危險的敵人。
語言是武器,沉默是對峙,眼神是博弈,時間久了,他們的關系就像粘好的破碎花瓶。看起來光潔如初,實際上,陽光一照,裂紋叢生。
元辰以為他們應該像大多數人那樣,平平淡淡,終了一生,磕磕絆絆,攜手到老。
可是,元辰喜歡的,不是黎黎喜歡的。
黎黎的快樂,源自于她的天真爛漫,而瑣碎生活,把她幾乎撕碎重建,她自己都痛苦不堪,更無暇顧及其他。
元辰以為,黎黎總會適應的,沒想到情形每況愈下,他們的感情走到了終點。
曾經,元辰愛黎黎的愛憎分明,瀟瀟灑灑,干脆利落。現在,連轉身離開時,她也是這樣,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云彩。
元辰癱坐在沙發上,家里少了一半的東西,顯得有些空蕩蕩的。他們沒有孩子,黎黎一直就是家里的開心果,小甜豆,主要聲源。
現在她一走,家里一下子就安靜得有些冷清了。
夜色降臨,星光點點,月光灑滿街角,留下一片銀輝。
黎黎站在馬路邊,等網約車來。她站得有些累了,索性就坐在箱子上。
家里有一臺車,平時都是元辰開。黎黎有駕照,但是開得太少,她自己都不太敢上路。
這樣說起來,他們決定離婚比結婚還倉促。黎黎說完,他們就直奔民政局,去交了材料。
剩下的相關問題,比如財產分割之類,他們還沒討論過。不過,黎黎現在顧不得那麼多,而且,元辰也不會在這種問題上,算計黎黎。
冷靜期開始,他們的婚姻進入倒計時,黎黎只想快點離開,給自己一個喘息的機會。
在民政局填申請的時候,工作人員問黎黎,為什麼離婚,要不要再考慮考慮,婚姻不是兒戲,不能想一出是一出。
黎黎只說,她后悔了。
但她心里想的是,為什麼結婚的時候,沒有人來問問,她想清楚沒有,只是跟她說恭喜。
到底是后悔踏入婚姻,還是后悔嫁給元辰,黎黎也沒有結論。
街道上的燈,明明暗暗,樓宇之間,燈光點點如星光般交相呼應。坐在車里,黎黎的思緒也恍恍惚惚,剪不斷,理還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