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住雙眼」后,抉擇就不再那麼艱難。
我決定——
掩埋真相,將蘭秀蓮推出去。
當她得知我的選擇后,流著淚道:「謝謝……」
8
我和東仔四處奔走,搜集證據,制定辯護策略,為上庭作準備。
按照蘭秀蓮的要求,蘭潔被排除在證人清單之外。
蘭潔很費解,畢竟她是最能證明林志強長期家暴的人。
她多次找到我,被我以各種理由,搪塞過去。
開庭的那天上午,她再次找來。
「方大狀,讓我上庭作證吧。」
「證人清單已提交審核,現在想加也加不了了。」
蘭潔惱羞成怒:「你怎麼回事?我總覺得你在刻意阻攔我上庭。」
我很無奈,何必明知故問?
她的媽媽做盡一切保護她,不想她暴露在眾人的審視中,不想讓她在控方質詢中露出馬腳。
「你是什麼狗屁大狀!你根本不是真心幫我們!」
「每一個證人,每一道程序,我都是經過考量的。你清楚這點,就夠了。」
蘭潔慢慢皺緊眉頭:「你是不是知道我撒謊了……所以排除了我。」
我沒說話。
蘭潔:「好!我跟你坦白。我承認我隱瞞了事實,因為擔心我媽,那天我的確去了長洲島。但我打不通她的手機,所以沒找到她。
「當晚,我為了省錢沒住旅館,在一個通宵營業的冰室里坐到了天亮。中午時,我終于聯系上了她,得知她已經坐船回去,我也就回去了。后來,在新聞里,知道了林志強的死訊……」
聽到這里,我非常錯愕。看她的樣子,不像騙我。
「你媽媽清楚你當晚的行蹤嗎?」
「嗯,我告訴她了。」
「那你為什麼要撒謊?」
「我媽叮囑我的,她怕我被牽扯進案子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
我的腦子嗡嗡作響。蘭潔的話完全推翻了我認定的「真相」。
蘭潔并不是真兇。
那蘭秀蓮為什麼要誤導我?
她到底在隱瞞什麼?
9
此時,距離開庭只剩三個小時。
我馬不停蹄開車去了收押所。
見到蘭秀蓮的那一刻,控制不住地惱火:「為什麼要騙我?」
她低垂著頭,不說話。
我直接揭穿了她:「你誤導我,讓我相信蘭潔是真兇。
「如果我去向警方告發她,沒關系,她有不在場證明,可以自證清白。
「如果我不告發,那真合你意,案子照舊打。
「你這樣做,就是為了不讓我追查下去,因為你要維護另一個人,那個真兇,對不對?
「告訴我,他是誰?!」
蘭秀蓮的眼眶發紅,嘴里喃喃著:「沒有別人,只有我。我殺了人,我就是真兇。」
我定定地看著她,腦子里搜索著任何可疑的身影。
蘭秀蓮的姑媽兩年前去世,無子女。也就是說,她在港城只有女兒一個親人,又有誰值得她這樣包庇。
無論如何想不出答案,無奈問她:「值得麼?為了別人背禍?你想過女兒嗎?」
聞言,蘭秀蓮淚流滿面,不斷道歉:「對不起……方大狀,我不是有心讓你為難的。要麼照舊打……要麼趁現在還沒開庭,你退出吧。」
退出?
怎麼可能。
我費了那麼多心思,走到這一步,怎麼可能放棄。
我很清楚,以這個女人的隱忍和固執,絕不會被旁人三言兩語動搖。
誰又能攔住一個甘愿「引火自焚」的人呢?
如果我繼續刨根問底,必然會被她踢出局。
既如此,那就如她所愿吧。
反正,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那個「真兇」的存在。
又一次抉擇,我不再遲疑。
習慣地「蒙上眼」。
臨走前,提醒她:「提堂時不要認罪。剩下的,交給我。」
10
2003 年 7 月 21 日,案件在高等法院進行了第一次庭審。
旁聽席上坐滿了記者和狗仔。
大概是覺得贏定,控方派出了一名資歷較淺的年輕大狀作為檢控官。
如預料的那樣,他們依次傳召了林志強大姐、蘭秀蓮的同事、長洲島的目擊證人以及法醫。
呈上了證物:血衣、安眠藥瓶,以及兇器——
一塊最長直徑達 23cm 的不規則石塊。
從品格性情、殺人動機、作案手法,不斷印證蘭秀蓮就是個冷血無情、極其殘忍的殺人兇手。
暗暗觀察到法官和陪審團嚴肅的表情,我的神經繃得更緊,思維更加專注。
不論形勢多麼焦灼,辯論多麼針鋒相對,我盡可能表現鎮定,把握節奏,適時出擊。
在這里,簡單說說對我方有利的幾個動作。
林志強大姐林少娟作為控方證人,聲聲控訴蘭秀蓮:「她那時候身無分文還帶著個拖油瓶,是志強好心收留她。誰知她這樣陰毒,我小弟死得好慘啊!」
輪到我盤問:「林女士,你說我當事人勾三搭四。你是否親眼見到過?」
「……這種事需要親眼見嗎。我小弟捉過奸!有次回家,親眼看到隔壁豬肉李,光著身子,和那個女人一起,光明正大在家里偷食!」
旁聽席嘩然。
「請你正面回答問題,你是否親眼所見,是,還是不是。」
「……沒親眼看到……但是……」
「也就是說,你控訴我當事人勾三搭四的所有內容,完全是從你弟弟林志強那里聽來的,是不是?」
「……是……但我小弟不會騙我……」
「既然你覺得他不會騙你,為什麼會跟親戚朋友抱怨他是大話精?」
「那他有時候為了借錢,偶爾是會騙我……」
「你一會說他不會騙你,一會說他會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