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仔看我臉色不對,調侃道:「不是吧,你這麼膽小啊。」
我沒說話,從旁邊成摞的文件里,抽出了之前 copy 的案卷卷宗,翻閱起來。
而后,緩緩地坐回椅子:「你知道警方是怎麼證明尸體就是林志強的麼?
「一是親屬認尸,通過衣物和尸體身上的紋身,基本認定。本來需要進一步做 DNA 鑒定,結果發現林志強是林家領養的孤兒,與林家所有人沒有血緣關系。尸體的牙齒被打得基本脫落并遺失,加之林志強并未看過牙科,因此無法通過牙齒匹配。
「此前,林志強的養母為了祈福,剪了一撮兒子的頭發放在香囊里。于是警方將尸體的 DNA 與香囊里的頭發,以及林志強家里找到的男性毛發進行匹配,顯示配對成功。因此,確認尸體就是林志強。
「如果說,香囊里的頭發以及林志強家里找到的男性毛發,早就被人替換了,本就不屬于他本人呢?」
東仔目瞪口呆:「你是說,那具尸體不是林志強?!要不要這麼勁爆啊!」
我:「所以那個阿伯才會見到死人返生。」
東仔:「如果林志強根本就沒死。那死的是誰啊?媽媽咪呀,要不要玩這麼大!......等等等等,這一切都是你的推測吧,也許那個阿伯是吹水,我們會不會想太多了。」
我:「那你說,為什麼兇手要把尸體的面部和四肢砸得面目全非?大概,就是為了掩蓋尸體不是林志強的事實......世上沒這麼多巧合的。」
「如果真是這樣,這個兇手也太縝密了,竟讓警方都發現不了問題。」
故事的走向再次反轉。
我驚覺自己或許已經掉入了他人編織的陷阱。
蘭秀蓮一直在誤導我。
每當以為靠近的是「真相」,卻撞入了更大的迷霧。
越往深走,疑問越多。
想找到答案,只能靠自己去搜尋線索。
「東仔,辛苦你聯系電臺,我們必須見一見那個阿伯。」
「沒問題,交給我。」
13
東仔動作很快。
我們在中港城碼頭附近的梁記雜貨鋪里找到了阿伯。
看到我們,他很熱情。
「你們是記者?」
我和東仔對視一眼,既沒承認也沒否認。
「哎呀,終于有人信我了。是不是要作訪問?坐坐,叫我全叔就行。」
我從包里拿出了林志強的照片:「全叔,你說案發后的第二天,死者來過。你看看是這個人嗎?」
全叔立即點頭:「對對,就是他。」
「確定沒認錯?」
「絕對不會認錯!這個人連續好幾天都到我這里買煙,態度好惡,還罵我的孫子,我當然記得他。」
「這兩天還有沒有再見到他?」
「沒喔。新聞報道他死的那天是個禮拜六,那天沒見到他。隔天,就是禮拜日,他過來了一次,整個人怪怪地。見我盯著他,好惡地瞪我。后來,就再沒來過了。」
「最后那次你見到他的時候,就認出他了麼?」
「沒有。一開始電視也沒放他的相片啊。前日,我的孫子在網上看到了那個男人的相片,叫我看,我這才覺得后怕啊!白日撞鬼,真是流年不利。我同其他人講,他們都不信,我才打去電臺。」
「你跟警察說過這件事嗎?」
「沒喔……阿 sir 也管陰間事的嗎?」
走出雜貨鋪,我和東仔彼此沉默,心情都很復雜。
人證有了,但光靠這點還不夠。
我環顧四周,距離約三十米處,是個大型倉庫,入口上方裝有監控。
我對東仔道:「靠曬你了。」
「收到。」
難不倒東仔。到晚上時,我們拿到了監控記錄。
于是通宵開 OT,一幀幀查看。
有料到。
以案發當日為原點,向前一周時間,大約每天下午兩三點鐘,林志強都從監控范圍內走過,有兩次都拍到了正臉。
案發第二天,下午 2:15,林志強出現在監控,但距離較遠,戴著帽子垂著腦袋,步履不些不穩。
監控并未照到正臉,但從身型打扮,能認出是他。
東仔搓了搓臉,有些懵:「我跟了這麼多回 case,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林志強為什麼要假死?蘭秀蓮又為什麼要承認殺人?難道……那個人是林志強殺的,蘭秀蓮只是為了頂包?
「但林志強是有意圖殺妻的,蘭秀蓮為什麼要幫他?還是說是倆人出于某種目的不得不合謀?……完全想不通……哎呀,頭都大了……我們還是直接去找蘭秀蓮吧。」
我:「她不會松口的。如果肯說,早就說了。」
東仔:「這件事情太復雜了。不如,我們去找檢控談談,讓警方重啟調查。如果能證實尸體不是林志強,控方肯定會撤銷控訴。」
「不行。」
我第一時間否決了。
東仔不解:「為什麼不行?」
我:「萬一控方不撤訴,我們等于先一步亮明底牌,更不容易贏。」
東仔驚訝地看著我:「現在是輸贏的問題嗎?真相到底是什麼?死者是誰?兇手是誰?我們至少要知道真相吧!」
我:「真相重要嗎?」
東仔抬高了聲音:「不重要嗎?!」
我靜靜地看著他:「查案是警方的事。我們做律師的,最重要的是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幫她脫罪。」
「即使她有罪也沒關系嗎?!」
「記住,只要陪審團判她無罪,那她就是無罪!而我的責任,就是引導陪審團作出有利于當事人的裁決!」
「如果放走真兇,怎麼維護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