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基層辦案的人員,也都不曾見到過他,區區一個受害者家屬,恐怕更沒能進他的法眼了。
陳肯,果然是在復仇。
但問題是,是誰在幫他呢?
老徐沉默了片刻,他心里想的,可能跟我想的差不多。
「可以答應你,可是,你要告訴我們張志權在哪里,你的同伙又是誰。」
陳肯卻微微低頭,丟下一句:
「沒有條件可談,或者你們也可以不答應。」
老徐皺了皺眉,又沉默了。
這個狀態的陳肯,就像一只壓抑怒火的雄獅。
他的怒火,從未熄滅。
諒解是不可能的,那麼諒解書的操作,目的又是什麼?
我突然有一個非常大膽的猜想。
但我不能說出來。
12
從問詢室出來之后,老徐仍然沒有下決定,他得去跟黃隊商議。
而我馬上出去了一趟。
我去了檢察院。
那時候的何檢,仍然坐在自己的辦公室里,安靜地處理著手中的文件。
我坐在他面前,迅速跟他描述了昨晚至今天所發生的事。
他則面無表情地聽完,一句話都沒有說。
見他如此鎮定,我不解地問道:
「你就不覺得奇怪嗎?」
何檢非常難得地笑了笑,說:
「我見過更奇怪的,比如殺人,殺死未滿周歲的嬰兒,那人竟然可以無罪。而當時的我,被按在這張椅子上,一動也不能動。所以現在,沒什麼事,我都不打算動了。」
果然如此。
當初確實是有更高層的人按住了何檢,讓他順從地完成那個案件。
「何檢,我大概能猜到了……」
我嘆了一口氣,開始緩緩地把自己猜測到的內容,全都說了出來:
陳肯他,由始至終,都是想著要讓張志權去死的。
他的訴求,始終是張志權的死刑。
哪怕張濤委托律師給他帶來了巨額的賠償,他也不為所動。
但為什麼第一次開庭之后,他的態度就完全轉變了呢?
因為那次開庭,對方使用了「張志權未滿十八歲」的證據突襲。
這讓陳肯徹底慌了。
誰都知道,一旦這個證據成立,那麼張志權是不可能判死刑的。
所以陳肯另想他法了。
因為他始終沒有改變過自己的初衷,他唯一的訴求,就是張志權的死。
沒有其他的了。
因此,我得出了一個結論,一個當初陳肯的心理活動:
「要麼死刑,要麼干脆判無罪,這樣他才可以親自下手。」
何檢又笑了,反問道:
「接受賠償,出具諒解書,就能讓張志權無罪嗎?」
「當然不是了,當然要加上第二次開庭時,對方提出的精神病證據……」
何檢反問道:
「那不就是了?這個總不能是陳肯能控制的吧?」
我也反問道:
「雖然不知道是怎麼做到的,但一開始張濤那邊肯定沒想到用精神病來脫罪,否則的話他肯定會在第一次開庭就拿出來,不是嗎?」
兩次開庭,兩次證據突襲,這不符合常理。
肯定有人從中作梗。
有人,在第一次庭審休庭之后,給張濤提出了作精神病偽證的建議。
而那個人,至關重要。
我繼續一句一句地說著話:
「如果,假設陳肯真的能做到,在休庭期間慫恿張濤去偽造精神病的證據,那麼這一切是不是就說得通了呢?」
「在第一次庭審之后,他知道張志權不可能被判死刑了,所以他開始尋求其他的方法。
」
「這個方法就是,讓張志權無罪。」
「然后,就發生了昨晚的事,張志權一進醫院,就被綁架走了,因為歹徒早就在這兩個月里做好一切準備,就等著實施了。」
何檢靜靜地聽我說完,臉上卻仍然沒有任何表情,仍然是輕輕松松地反問道:
「那怎麼可能?這又不是過家家,難道陳肯還能預料到張志權會被送到哪所醫院接受治療嗎?」
「你啊。」我呼出一口氣,「你有量刑建議權,自然也能建議法官把張志權送到哪個醫院去,而如果不是現在正在發生的事,根本沒有人會在意這個細節。」
這也是何檢為什麼在第二次庭審時,會突然變臉,突然什麼都不做了的原因。
因為他什麼都知道。
也因為他,什麼都做不了。
也許更因為,他希望有人能做點什麼。
何檢又笑了,他笑著說:
「你的想象力可真豐富,但是沒證據的事還是少提,畢竟我們做事是講證據的,不是嗎?」
我也忍不住自嘲道:
「張志權證據確鑿,但不也是屁事沒有嗎?」
聽到這話,何檢倒是皺起了眉頭,問我:
「你到底想做什麼?你不是想去救張志權。」
我也反問了他一個問題:
「我不想救他,我只是在想,假如一個人罪大惡極,無比該死,我也有一個非常完美的殺人動機,那麼我就能殺死他嗎?」
何檢搖了搖頭回答道:
「我知道答案是不能,但你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這種事要是發生在你身上,你早就拔槍當場斃掉那禽獸了。」
我無言以對。
如果我是陳肯?
我想都不敢想……
而何檢,也終于說出了他參與這事的原因:
「我只是,想讓懲罰回歸懲罰,因為懲罰只能是懲罰,不能與其他任何利益掛鉤,這是我心中最基礎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