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誰從懲罰中得了好處,那就不只是某個人逃脫制裁那麼簡單了,任由發展下去,甚至會出現『我說你有罪你就有罪,我說你無罪你就無罪』的情況。」
好一句「懲罰只能是懲罰」。
他說的話,我一句都辯駁不了。
「是的,如果我的家人是受害者,我也忍不下來……」我嘆了一口氣,也終于承認了這一點,「但同時,至少我知道,那樣做是不對的。」
這個辯駁挺無力的。
不過,何檢似乎能理解,我到這里來是為什麼了。
最后他攤了攤手,才說道:
「在張志權之前的案子里,第二次庭審時,他們提出張志權因曾遭遇車禍而患上精神疾病。在司法鑒定中,我們肯定會與車禍案的受害者家屬取得聯系,這是取證中的人證部分,當然都完美通過了。那麼不妨想一想,為什麼車禍案的受害者家屬,會配合張濤做這件事呢?」
原來如此。
我恍然大悟。
原來想讓張志權去死的人,還不止是陳肯一個。
13
回去的路上,我先打了個電話給老徐,讓他想辦法,動用市局的力量,把張志權車禍案的案卷調過來。
之前沒有拿到,是因為案卷在外市,而且與當下新案沒有交集。
但老徐卻告訴我:出大事了。
他與黃隊咨詢了張濤的意見之后,接受了陳肯的要求,讓張濤跟他單獨見面了。
而且還不是在審訊室,而是在會客室,里面沒有警用攝錄機,他們的談話內容,只有他們倆知道。
張濤出來之后,臉色鐵青,只囑托黃隊把陳肯放走,事關緊要,馬上放,不然會耽誤大事。
然后就下樓開車走了。
黃隊連忙整隊人跟了上去,怕他有危險。
事實上,有危險的不是張濤。
而是其他人,很多人。
「陳肯已經走了?」我不禁問道。
老徐回答道:
「是,張濤說得那麼緊急,恐怕是兩人達成了什麼交易吧?比如讓陳肯去放人之類的?所以也不能不放。況且也真的沒證沒據,人家還有不在場證明……但是,我有讓兄弟跟著陳肯。」
「那就好,我馬上到。」
他們會達成什麼交易?
張濤的要求,肯定是讓陳肯放了張志權,那麼陳肯的要求呢?
不就是殺了張志權報仇嗎?
那他不可能答應放人才對。
莫非除了手刃仇人,他還有其他的要求嗎?
所以,其實他還留著張志權的小命?
我猜不到。
不過,那時的我,確實還是太小看陳肯了。
并不只是想要張志權的命那麼簡單。
回去后,老徐已經把當初張志權的車禍案給理清楚了,前因后果非常簡單:
未成年,無駕照,超速,撞死了一個年輕女子,二十四歲,名叫周云。
已婚,丈夫名叫鄭高峰,二十六歲,是個建筑工人。
這個職業,讓我一下就想起昨晚精神病院,張志權被「扛走」那件事。
隨即,我們就鄭高峰這個人查了個底朝天。
他的親戚、同事、朋友,我們一個一個打電話過去問。
而得到的信息,卻相當統一:
眾人都表示很久沒有見到他了,自從他妻子去世之后,他就郁郁寡歡,整日神出鬼沒,也不怎麼跟人聯系。
可是他是外地人,他在本地肯定需要一個住處。
可惜的是,在 2005 年,無論是住酒店還是旅館,都不需要刷身份證,這讓我們想在短時間內找到他,也成了一個大難題。
也許只有陳肯知道了。
我得去找他。
14
根據跟蹤陳肯的同事匯報,他從刑偵隊出去之后,徑直回了家。
回家?
我再三確定,他確實是回家了。
即兩個多月以前,他妻女被害的地方。
我頓時有不祥的預感,連忙開車趕了過去。
上樓,大門一推就開,陳肯居然沒有鎖門。
仿佛知道有人會進去。
我輕步走進客廳,發現陳肯正在收拾房子。
屋子里灰塵很大,這兩個多月,他應該都沒有回來過吧。
走近一點,我才發現,他是在把那些相框、相冊,印有他們照片的擺件,一件一件地收拾了起來。
陳肯背對著我,問了一句話:
「你是來抓我的嗎?」
我沒有回答,而是反問道:
「鄭高峰在哪?你跟張濤,又做了什麼交易?」
也許是聽到了鄭高峰的名字,他知道我查得很深了,他停下收拾的動作,站直了身子。
很落寞的身影。
但他卻沒有回答我的任何一個問題。
他只是微微扭過頭來,看向了某個房間——
嬰兒房。
「你知道,那時候,最讓我崩潰的是什麼嗎?」
他問道,可是我卻不敢回話。
「是我看見了妻子躺在床上,已經沒了生息,但是,我不知道我的女兒在哪里。」
「我沖進那個房間,看到一個黑色的垃圾袋,但是沒有看到我的女兒。」
「我明知道那個垃圾袋,很可疑,但是我卻不敢上前去打開它。」
「我在屋子其他地方拼命找,但也找不到她,我那小小的女兒,我的天使……」
「可就算那樣,我也不敢過去打開垃圾袋,你知道為什麼嗎?」
「因為,我心存妄想。」
「只要我還沒找到我的女兒,她仿佛就還有一絲活著的希望……」
「所以我不敢打開那個垃圾袋,我只能發了瘋似的,繼續找,繼續找……明明心知肚明,她很大可能性已經遇害了,但卻怎麼也不愿意承認,寧愿一直找,一直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