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黎初擦著半干的長發,從浴室出來的時候,齊銘正站在嬰兒床前,專注又溫柔地凝望睡夢中的女兒。
他第一次小心翼翼地捧起女兒的樣子好像還在眼前,轉眼已經過去六個月。
這半年,齊銘每次出現都是一副風塵仆仆的樣子。
黎初仍舊住在老城區,擠在這六七十平的公寓房里,一來母親可以幫忙照應,二來這離她的陶藝工作室更近。
齊銘在園區的公司附近租房住,只要下班不是太晚,他都會跨越半個城市,過來看望女兒。
血緣是種神奇的東西,衍生出讓人割舍不斷的牽掛。
黎初折返回浴室,吹干頭發的功夫,齊銘已經不在臥室,他和黎勝在陽臺上說話。
黎勝是黎初同母異父的弟弟,他們都姓黎,說起來很諷刺。
黎初不知道自己親生父親的姓氏,她媽帶著她嫁給黎明亮,企圖讓他接受這個繼女,便給她改成跟他一樣的姓。
可打心底里的排斥,怎麼可能因為一個姓氏而變得親近?
黎初一直覺得,后來黎明亮留下黎勝,棄她媽而去,或許她這個拖油瓶也占了部分原因。
黎勝高中被退學,一直沒能找到合適的工作,賺快錢的方式倒是都想試一試,后來做生意失敗,又遭遇網絡詐騙,結果就是惹上一堆債務。
黎初和母親剛幫著還清那些債務,可最近黎勝又惹上了事,黎初覺得心累。
齊銘下班后直接趕來,身上還穿著正裝,白色襯衣隨意地敞開兩顆扣子,昏黃燈光映出他的側面輪廓,清俊中透出幾分禁欲感。
與老舊的陽臺格格不入。
他不知跟黎勝說了些什麼,對方連連點頭。
黎初轉身進了房間,懶得再去看那倆人。
齊銘在幾分鐘后回到臥室,也只是在門口站定,跟黎初打了個招呼:“我先走了,明天再來看你們。”
黎初站起身,就是這一刻,那個在腦子里盤桓了數天的念頭呼之欲出,要快刀斬亂麻,絕不能再拖下去!
“齊銘,我們還是離婚吧,除了孩子歸我,我沒有其他要求。”
黎初語速很快,不敢有半分猶豫,她仰著臉,想要看清齊銘此刻的表情。
齊銘身形微頓,一手挽著外套,一手抄在褲兜里,倒沒有太意外。
“哪有這種好事,黎初,你想得挺美。”
他扯起嘴角笑了笑,“去父留女?你當我是什麼?生育的工具人?”
齊銘也同樣看著她,分明是笑著的,可那雙眼里并沒有什麼溫度。
黎初一時無言以對,齊銘反應快,嘴上也不肯饒人,真要跟他對峙起來,她占不到上風。
看著黎初頹敗的樣子,齊銘語氣放軟了些:“你只是最近壓力太大,你這人最大的問題就是想太多。”
說完,他自顧自往屋外走,用一個頎長的背影告訴她,這件事沒得談。
兩分鐘后,黎初趴到客廳的窗臺。
暴雨已經如期而至,齊銘發動了車子,沒有急著走,車前燈照亮前方一片雨簾。
車窗玻璃透出的模糊人影,仰靠在車座椅上抬手按揉眉心,帶著幾分疲憊,幾分倦怠。
何必呢,來回倆小時的車程,就為了來看一眼女兒。
良久,車子終于沖進雨霧中,在視野中逐漸消失不見。
黎初轉身,黎勝正吊兒郎當地斜倚在自己房門口,與方才在齊銘面前誠懇的態度截然不同。
“姐,你要是舍不得,怎麼不干脆把人留下?”
黎初剜了他一眼:“你管好你自己就行!”
黎勝無趣地聳了聳肩,轉身進了自己屋。
2
這一晚黎初輾轉難眠,她不懂,為什麼會和齊銘會走到這一步,明明高中時期就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塊的人。
齊銘是各方面優秀的學霸,長相是獨屬于少年人的干凈俊朗,他有雙修長的手,他的物品總被一一歸置到特定的位置,像他的人一樣,利落又井井有條。
每每等到黎初回神的時候,她總發覺自己已經關注他太久,她將這種關注定義為學渣對學霸艷羨的凝視。
唯一稱得上交集的,是他們擁有過一個共同的秘密。
晚自習的課間,學校操場邊上便會出現條流浪狗,黎初見它在那搖頭擺尾地溜達,仰著腦袋對她“嗚嗚”地叫,乞求投喂。
黎初心軟,每天第一節晚自修下課便迫不及待地跑過去,給它一根香腸。
某次黎初等著小狗吃完香腸,期待著它像往常一樣滿足地蹭她的褲腿,繞著她轉圈圈。
可是小狗卻向她身后一個方向奔去。
“嘿!你去哪?!”
黎初站起身去追,差點撞了身后人一個滿懷。
好不容易穩住重心,卻見齊銘在小狗面前站定,蹲下身,伸手抓了抓小狗臟兮兮的毛發:
“你倒是好得很,最近喂你東西你都不吃,原來是在外頭吃飽了!”
他的聲音清朗,分明是嗔怪,語氣卻有種不易察覺的寵溺。
黎初要命地意識到自己就是那個“外頭”。
“所以這狗是你養的!?”
“也不算是,家里人不讓養,但是我已經投喂它一學期了,”齊銘抬頭看她,一雙眼睛在夜色下亮晶晶的,“每天第二節晚自習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