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爸從中醫部出院,就無縫銜接地入住了老人院。
這個老人院我也是精挑細選的,相對高檔。
我爸的退休金正好夠用,我不用再添錢,只負責偶爾給他買些藥,基本沒有經濟壓力。
人雖然進來了,可我爸心情很不好,養老院的護工們也說我爸每天郁郁寡歡。
那我就……無能為力了,做人總不能太貪心,既要又要對吧。
對著我爸那張幽怨的臉,我非常無語,干脆就不去了。
余光看我不去了,倒是每隔半個月去看我爸一眼,順便陪他下盤棋。
我說:「你怎麼突然這麼……愛心勃發?」
他和我爸可沒什麼交情,更談不上好感。
余光溫柔地說:「這就叫愛屋及烏。」
我深深地不以為然,覺得他肯定是有什麼別的目的。
果然,半年后,我爸拄著拐杖,帶著律師,跑到法院把魏家寶和他媽給告了。
28
我爸的訴求是,把贈予給魏家寶母子的財產都要回來。
我轉頭看向余光:「是你讓他這麼干的?」
余光說:「我可沒有,我頂多是……不經意間提起幾個拿回贈予的案例,淺述下法院當前對這類案件的判決……」
我:「……」
他繼續說:「你爸這些年給那對母子的錢,全都沒標注過自愿贈與,理論上是完全可以要回來的,而且這方面的法律很溫暖,更會偏向那些窮得揭不開鍋的原告。你爸現在這形象跑去法院,只要給調解員講講他們母子狼心狗肺的所作所為,再哭哭慘,十有八九能成功。」
我沒想到這事還能這麼操作,頓時有些喜出望外。
「不過,事情都過去好幾年了……法院需要證據啊,我爸跟個散財童子似的,那一項一項的,也夠麻煩的。
實際操作起來,估計也沒這麼容易。」我說。
余光狡猾地笑了笑:「所以我才給他介紹律師啊!」
29
我爸的案子開庭那天,我和余光都去了。
在庭上,律師把精心搜集的證據一一擺出,無論是銀行轉賬單還是微信轉賬記錄、購房流水、裝修合同,甚至包括他給我大娘買首飾的發票,林林總總一百多頁。
法官縱然見多識廣,也極少看到我爸這樣的極品大冤種,不禁推了推眼鏡,對他「另眼相看」。
除了這些證據, 律師還提出了我大娘他們失信失義的行為。比如對我中風的爸爸不聞不問,病人身在急診還扣住存折等。
其實事實還是很清楚的, 法官最終判決魏家寶母子歸還這些贈予。
至于如何去執行這些財產, 還是一個很困難漫長的過程,所幸開了個好頭。
我大娘在聽到判決的時候難以置信,身姿搖搖欲墜, 楚楚可憐,對我爸喊道:「老魏!老魏啊, 你怎麼這麼狠心, 我孫子還小,你讓他們怎麼辦啊?!」
魏家寶也不忿地說:「就是!這錢當初是你愿意給的, 現在還想往回要!你要是我親爸, 怎麼可能這樣做!你就是沒良心!你對得起我爸我媽嗎?!」
我大娘哀呼道:「魏明!你這是要絕了老魏家的根兒啊,你對得起老魏家的祖宗嗎!」
我爸此時已經可以說話了,不屑地望著他們母子說:「老魏家的祖宗?啊呸!魏家有你們這樣的子孫才是倒了八輩子霉!還老魏家的根兒?!包括我自己在內, 姓魏的都是狗屁!」
我:「……」
余光捅咕捅咕我,說:「親愛的, 你又躺槍了……」
我現在改姓還來得及嗎?
番外
我爸在律師的協助下,和魏家寶母子幾度周旋,血戰到底,終于拿回了大半身家。
魏家寶的媳婦本來就對他這些年游手好閑、不事生產非常有意見, 當初要不是看他有房有車,也不會就這麼結了婚。
眼看著家里的財產還要被收回,堂嫂咬了咬牙,斂走了些錢財首飾,扔下孩子就跑了。
魏家寶和他媽人財兩失,除了罵娘別無他法——畢竟這世上再也找不到我爸這樣的冤大頭了。
我爸在短短幾年間,經歷過大悲大喜,生死危機, 還曾在人生低谷苦苦掙扎, 算是頗有些感悟, 明白這世上只有我才靠得住。
雖然我的行為……呃, 不是這麼貼心,但勝在牢靠,誰讓他當初做錯事了呢。
于是我爸痛定思痛, 把所有錢都交給了我, 只留下了養老金,然后問了我媽他們在三亞的地址,毅然地追了過去。
我媽聽到這個消息后本來挺煩的,十分不待見他。
可沒想到我爸這次去了那邊規規矩矩、老老實實, 每天都只在寶寶面前刷刷微弱的存在感, 充分演繹了一個慈愛好姥爺的形象。
我媽這才說:「算了,只要他不提破鏡重圓, 這邊兒也不差他呼吸的這口空氣!」
我和余光笑得前仰后合。
后面我媽的朋友圈里經常會出現一個卑微的身影, 我爸像個低三下四的印度阿三,不是充當背景墻, 就是寶寶身邊保安的角色。
時間長了,余光難掩悲傷地對我說:「忽然發現,連你爸過去了, 合著受苦受累的只有你和我?」
我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說:「只要好好過日子,咱們總有團聚的一天!」
-完-
煙花三月
看見大家激烈的討論,我真是感慨[捂臉]這個故事是我聽來的一件真實事情,我稍微加工了一下,就呈現給了大家。我解釋一下吧,結局女主的爸爸跑到三亞去,有兩個目的,一是期待好好表現,破鏡重圓,二是知道自己的晚年只能指望女主,所以努力的討好外孫女,希望能盡量靠近組織。
這是女主爸爸的私心,但是女主的媽媽是絕對不會原諒他和重新接納他的,只不過在血緣上他也是孩子的姥爺,所以沒有強烈的阻止罷了。
大家不要覺得女主的媽媽是要伺候這個前夫哥,女主媽媽是個很拎得清的人,不然也就不會果斷離婚了。
最后就是女主的立場,一起生活了二十五年,雖說偏心糊涂,可也是自己的爸爸,總不能完全棄置不顧,只不過也不會好好的對待他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