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出來了。
與其說是出來了,倒不如說是被新的結界困住了。
因為我被一股力量牽引著,不得不緊跟在方覺身后。
方覺把貓帶回了家。
裝潢簡約利落的大平層。
這和我認識的方覺氣質不太相符。印象里方覺驕恣不羈,時不時又賤得慌。
可能是這些年他變得成熟了吧。
畢竟我和他,其實已經很久沒見過了。
自從我和連郁在一起后,他便去了國外,極少回國。
算上死去的三年,已有六年。
決定和連郁結婚后的某個深夜,方覺發來一個六十秒的語音。
點開沒人說話,我以為是他不小心摁到了,耐心聽到最后,才聽到他略帶醉意的低沉嗓音。
「祝你新婚快樂。」
可惜,我沒能結成婚。
我在婚禮前,死在了自己家。
4
方覺已經給貓貓擦干凈毛毛和爪爪。
然后跪坐在貓貓面前,深吸了一口氣。
「抱歉小知,我要確認一下……」
我眉心一跳,已經猜到他想做什麼。
啊啊,死變態!
果然,方覺一邊小聲道歉,一邊握住了貓的后腿……迅速掰開瞄了一眼。
雖然我不是貓,但此刻竟有了感同身受的羞恥感。
又氣又惱,對著他胡亂地飛拳踢腿。
方覺笑著摸摸貓的腦袋,將它摟進懷里。
「嚇死,還以為要成同性戀了。」
做鬼太久,我好像聽不懂人話了。
戀?
和誰?
我嗎?
這個人是瘋了嗎?
像是在回答我,方覺垂下眼,一掃戲謔,神情鄭重道:「小知,我家很開明,人和貓結婚也是可以的。」
我不開明!
你和貓結婚,可以別帶我嗎?
雖然我死了,但我生前是有未婚夫的啊——
連郁知道了該怎麼想?他們的關系本來就不好。
一直看不慣的人,突然抱著一只貓說這是自己未婚妻的轉世,還要和它結婚。
任誰都會覺得荒唐又膈應吧?
貓貓在方覺懷里掙扎起來。
方覺忙松開:「弄痛你了嗎?」
貓貓哼哼唧唧跳到了茶幾上,抖了抖凌亂的毛,哧溜哧溜地開始舔起來。
它的右爪踩著一張淡粉色的信箋,是與整個房間格格不入的色調。
正當我湊上前想看看上面寫了什麼時,方覺忽然輕輕嘆了一口氣。
他探身上前將信箋抽出,緩緩展開。
是一張婚禮請柬。
「連郁和奕晴……下個月就要結婚了。
「小知,你會難過嗎?」
5
當夜,方覺把床讓給貓,自己打了地鋪。
我無心吐槽方覺的倒反天罡行為,明明這套房子看起來還有別的房間。
那張請柬被方覺收進了抽屜,我打不開也碰不到。
嘗試無果后,我在抽屜前抱膝坐了下來。
沒想做什麼,只是……想看看而已。
看看連郁和奕晴的名字并列著,寫在新郎和新娘下。
我的前未婚夫和我的閨密要結婚了呀。
我本以為,我會很難過,會嫉妒,會憤怒。
令自己都有些意外的是,內心很平靜。
甚至覺得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為什麼呢?
我不知道。
畢竟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我喪失了一段記憶,前一秒還在備婚,后一秒睜眼就在墓園。
這三年絞盡腦汁地回想,也沒能想起哪怕一星半點。
臥室傳來了點動靜,我抬起頭,看到方覺進了另一個房間。
啊,裝不下去了吧。
他這樣從小含金湯匙長大的少爺,怎麼可能睡得了地板。
那個房間門久久未關,也沒亮起燈。
我有些狐疑地飄過去,扒拉著門板探頭。
原來這不是臥室,是一間雜物收納室。
窗外的燈光虛虛地映著方覺,側影朦朧,此刻竟有了一種難以言說的寂寥感。
「夏知。」他的聲音低若嘆息,「出事那晚你打給我,卻沒打通的電話,到底是想說什麼呢?」
我有些怔然。
最后的時刻,我打電話給他了嗎?
為什麼是他,而不是連郁……
他小心翼翼地撫摸著手中的相框,我湊上前,看清了里頭的照片。
我記得這張照片,是我們四個人唯一的合影。
原本站在最兩側的我和方覺,被他不知用什麼方式拼在了一起。
像一對情侶。
6
念高中以前的時光,我都是在鄉下度過的。
或許因為心態好,中考超常發揮,成了市狀元,進了省重點高中。
那是我第一次在那麼大的城市生活,也第一次知道,除了學習,還有很多可以攀比的東西。
我穿得不好看,成績在省重點里也根本不夠看。
鈍感力超絕的我,并不知道自己被霸凌了。
一次周一升旗結束后,有女生夾著嗓子大聲叫住我:「夏知狀元,你的襯衫真不錯,哪里買的?」
襯衫是 20 年代舅老爺留洋帶回來的,巴伐利亞風,保存得很好,被外婆送給了我。
我老實回她:「我外婆留給我的。」
她很夸張地驚呼一聲:「哇哦,是古著呢,vintage!好洋氣啊狀元。」
周圍人都笑了起來。
其實我不太喜歡她一口一個「狀元」,總覺得哪里怪怪的。
但她應該……是喜歡我的襯衫吧?
就是那時候,奕晴出現了。
她撥開人群沖到那個女生面前,用一樣高的分貝大聲戧回去:「哇哦,你這個陰陽怪氣的刻薄勁兒,是什麼新流行嗎?好洋氣啊!」